近年来,太白县财政局按照“经费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合理安排”的原则,积极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努力提高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太白”保驾护航。
建立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按照“人员经费据实安排、公用经费按标准安排、项目经费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优先保障案件办理、社会矛盾化解、打击刑事犯罪、信访维稳等方面的经费需求,实现基本支出全额保障。同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政法部门办案、装备升级、扫黑除恶等方面,有效提升办案场所智能化、信息化应用水平,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条件。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全链条机制。一是聚焦事前评估。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资金使用用途等,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二是聚焦事中纠偏。加强日常运行监控,对重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纠偏。三是聚焦事后跟踪。加强绩效评价,抓好单位自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检查小组对政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政再评价,拓展绩效评价广度,做到绩效管理过程全覆盖,确保政法经费资金管理规范有效。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经费管理水平。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严格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在预算安排时调减预算资金;对于违规、不按规定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的,对资金进行调减或收回统筹安排,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