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9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县太白中学: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159号)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补助资金14万元。年终列报“2050204-高中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及“50902-助学金”经济分类科目。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按8:1:0.5:0.5比例分担。

二、按照《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要求,认真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增强资助的精准性,做到应助尽助。同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太财办教(2022)55号 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助学金第二批).pdf

 

 

 

 

太白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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