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资助中心: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拨付你单位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6万,相关功能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切实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补助机制,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档补助,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请严格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要求,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太财办教(2022)38号 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46万.pdf
太白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