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8.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机构设置。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保基金监督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股、社会保障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全力以赴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大力培育建设村镇(社区)工厂、扶贫基地和标准化创业中心,扩大县镇就业容量;开展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提升劳务输出组织程度。加大标准化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等项目建设力度,鼓励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回乡创业。加大稳企稳岗力度,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培训,实现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落实“稳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开展定向帮扶和专项服务,积极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异地搬迁群众等群体多渠道稳定就业。继续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2.不断增加民生福祉,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继续执行降费减负政策,减轻企业参保缴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强化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部享有社会保障。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加强网上办理业务和群众自助服务,做好跨省、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按照省市安排,继续做好城镇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工作。持续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2%。提升基金监管手段,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平稳、万无一失。
3.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面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加强人才招聘引进,大力开展各类引才引智活动,精准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积极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动、奖励等工作;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抓好机构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巩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成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4.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开展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拖欠整治工作力度,坚持清偿旧欠与防范新欠并举、惩处欠薪与建章立制并重,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用工单位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八项制度”和十二条措施。继续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对不稳定苗头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建设仲裁和监察一窗式受理工作机制,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开通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理。认真落实仲裁与诉讼衔接协调机制,提高办案质效。
5.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实现人社扶贫目标。深化就业扶贫“六项工程”,加大村镇(社区)工厂、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力度,统筹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强苏陕劳务协作,对“零就业”贫困家庭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措施,实现“零就业”贫困家庭动态清零。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
三、部门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参公或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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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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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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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太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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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白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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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太白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1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6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27万元,较上年减少54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医保中心划转医保局,各单位工作人员减少,县财政专项预算减少。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6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27万元,较上年减少541.09万元,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27万元,较上年减少54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医保中心划转医保局,各单位工作人员减少,县财政专项预算减少。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6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27万元,较上年减少541.09万元,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4.27万元,较上年减少54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医保中心划转医保局,各单位工作人员减少,县财政专项预算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80101行政运行,公共预算拨款150.90万元,较上年减少3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减少;
(2)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公共预算拨款26.99万元,较上年减少23.3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减少;
(3)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预算拨款207.70万元,较上年减少15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中心划转医保局;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公共预算拨款45.31万元,较上年减少21.90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公共预算拨款22.66万元,较上年减少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
(6)2089901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公共预算拨款75.5万元(其中农村八大员及“178号”文件工龄补助支出69.70万元、涉核涉战人员补贴5.80万元),较上年增加7.38万元,主要原因是涉核涉战到龄人员增加及八大员和“178”号文件工龄补助标准提高;
(7)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公共预算拨款349.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资金支出310.1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35.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对困难人员代缴资金3.47万元)较上年增加29.6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享受人员增加,参保人数增加,养老金补贴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
(8)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公共预算拨款26.4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丧葬抚恤金26.40万元;较上年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享受人员人数减少;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公共预算拨款15.99万元,去年无该科目;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公共预算拨款2.72万元,去年无该科目;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共预算拨款6.5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医疗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163.99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中心划转医保局;
(12)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公共预算拨款113.64万元,较上年增加56.25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信息员和扶贫专岗补贴增加;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公共预算拨款20.70万元,去年无该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458.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8.61万元,较上年减少50.97万元,原因是本年专项业务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67.34万元,较上年减少29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体检预算。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27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58.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26万元,原因同上;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8.61万元,较上年减少50.97万元,原因同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67.34万元,较上年减少295.19万元,原因同上。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5万元,较上年增加0.687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15万元,较上年增加0.187万元,主要原因是苏陕劳务对接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租赁平台车辆需要定期维修保养;2019年和2020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量增加,会议费预算较上年提高。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量增加,培训人次较上年略有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0.90万元,较上年减少3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费用支出,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专项业务费的公用经费预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