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白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6 信息来源: 太白县委政法委

中共太白县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已经保密审查,不予公开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平安建设防范宣传“六进”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安全防范教育及“学生为家人讲平安”活动。

2、提高技防水平。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

3、抓好社会治安重点部位、重点治安问题的整治。

4、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

5、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法治太白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有效降低执法办案风险。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是部门本级预算,即中共太白县委政法委员会。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国库集中支付。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行政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8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人数大于编制人数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取消了事业编制。

五、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253481元,其中:通用设备220081元,家具用具33400元。较上年减少61.87%,主要原因是将原车辆调拨到政府机关事务中心、报废了部分固定资产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评价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000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8年根据县委政法委财政供养人员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了基本支出预算;按照部门职责,以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为重点,编制了项目支出预算。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746372元(含上年结转4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6372元,较上年增加53130元,增长3.2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了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基金;二是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纳入部门预算。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预算1746372元(含上年结转40000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218372元,占69.7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28000元(含上年结转40000元),占30.2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3.21%,增长原因同上。

                        支出分类情况图

1)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32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930元,农林水支出(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21120元。

2)按经济分类:①基本支出:1218242元,比上年1215242元增长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5512元,占基本支出90.7%,比上年1044974元增长5.8%。商品和服务支出94200元,占基本支出7.7%,比上年91200元增长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60元,占基本支出1.6%,比上年79068元减少72.6%,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未预算。本科目只预算了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和独生子女费。②项目支出:528000元(含上年结转40000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8000元,其他支出:70000元。

支出分类对比图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和对“三公”经费等增减情况的分析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4500元,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2%,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所致。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委无公务车辆,但在机关事务局长期租用车辆,故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会议费预算12800元,主要为召开政法工作会、综治维稳办主任例会及专题会议等。上年在办公费列支。

3)培训费预算16500元,主要为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业务培训费。上年在办公费列支。

4)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40000元,为政府采购服务类,主要是印刷综治平安建设反邪教等各类宣传品。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000元(人均3000元),在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持平。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资金共6项488000元,其中:综治工作经费100000元,维稳工作经费(含610工作经费)100000元,平安建设工作经费50000元,涉法涉诉救助金50000元,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基金50000元,镇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3800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另附)

太白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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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