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照组织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全力促进。
1.多措并举,促进就业。一是加强劳务对接,举办“太白县2018年春风行动”暨“苏陕劳务协作”招聘洽谈会,省内外91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共计2000个,全县到场求职人员共计1230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05人。二是培育各类创业基地,太白县贫困劳动力创业孵化基地、再就业市场、百货公司、时代广场等7个市级创业示范基地不断发展壮大。
2.加强培训,提升技能。开展烹饪、实用技术、家政服务等就业培训26个班次102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865人,开展创业培训4期174人,开展中期技能培训,为企业定向培养技能型人才。
3.开发专岗,助力就业。一是严格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全县累计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665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98.4万元;二是全力开展公益专岗开发利用工作,全县通过公益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25人,累计开发贫困劳动力公益专岗99个。
4.兑现政策,激励就业。为539名贫困劳动力发放转移就业交通补贴19.67万元,为48名贫困劳动力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4.4万元,为4个就业基地、园区拨付奖励性职业介绍补贴3.9万元,为22户创业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6.6万元,将全民创业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效结合,助推创业。
(二)社保服务提质增效。
1.圆满完成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2018年我县入户调查登记人数697人,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671人,上报户籍不在本县26人,任务完成率100%。
2.社保卡“人人持卡”的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全县制作社会保障卡35450张,其中省厅批量制发卡33261张,全县零星制发卡2189张,零星制卡873张,完成今年制卡任务600张的145.5%。
3.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为异地居住、外出务工等参保人员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打通了群众异地就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了异地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报销。
4.积极开展社保标准化服务模式。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QQ视频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服务模式,提供手机APP服务,加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5.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2018年1月1日起,为全县6294名老年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加23元,基础养老金最低达到143元。
6.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我局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衔接配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三)人才保障有力推进。
1.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引进力度,优化配置高素质人才。为教育、卫生、涉农等单位引进专业人才43人,为我县医院订单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2名。为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务工作人员3人。使350人进入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
2.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实施2018年全省统一招录公务员计划为我县各镇、各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26名。二是全面开展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县760名公务员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三是全面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
3.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抓好干部队伍日常考核。对593名公务员,822名事业人员和625名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2017年度被评为优秀的218名公务员、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表扬。为我县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27名公务员和2017年度被评为优秀的84名公务员发放奖励费40.8万元。
4.创新管理体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和卫生系统职称制度改革。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成全县822名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5.扎实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审批完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级别晋升50人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正常晋升1500人次,对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进行了核定,对全县750名一般干部个人档案进行了审核整理,调整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和医疗补助待遇,完成了乡镇工作补贴年度调整,落实了人民警察办案津贴和加班费。
(四)依法维权扎实开展。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设点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6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60人次,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劳动执法水平。全年接待群众来人来电投诉举报13起,时效内结案率100%,共为39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28.07万元;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件,时效内结案率100%,为促进我县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3.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加强用工指导服务。对全县范围内凡是用工5人以上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执法监察用工单位157户,涉及劳动者4277人;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资料83户,涉及劳动者3164人,对1户未依法提供年检资料的企业依法立案,并进行了处罚。督促用人单位与104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
4.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征收50户项目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3.5万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员和维权告示牌制度。对全县新开工的40个重点建设工程委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员和张贴维权告示牌。全县已有50家用工单位实行了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到了100%。
(五)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1.加强培训,提升技能。开展了农家乐技能培训6期267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71人;特色种植养殖培训11期40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361人;电子商务培训1期4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5人,有效提高了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2.发展社区工厂,促进就近就业。印发了《太白县加快发展社区工厂和建设就业扶贫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年内新认定就业扶贫基地2个,共吸纳就业126人,贫困劳动力61人。认定村镇工厂3家,共吸纳就业59人,贫困劳动力38人。
3.“订单式”培训 ,引进“马庄香包”村镇工厂。与贾汪区人社局对接,聘请徐州市资深讲师在太白县桃川镇开展“马庄香包”制作培训班,97名农村劳动力参加了首期培训,随后,我县组织20名优秀学员赴贾汪区开展“马庄香包”制作订单式培训,进行了香包技艺的再学习、再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6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
2 |
太白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3 |
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4 |
太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5 |
太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6 |
太白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7 |
太白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员52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3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收入总计4007.31万元,支出总计3912.52万元。2018年收入2,957.57万元,支出2,885.11万元,比上年减少。减少原因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及压减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共计2,957.5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56.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4.79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共计2,885.1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87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13万元,项目支出:2,152.98万元,本年结转结余72.4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957.57万元,支出2,885.11万元,比上年减少。减少原因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及压减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1009款:公务员考核18.00万元。用于全县公务员考核奖励。
2011099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4.50万元。
2080101款:行政运行204.77万元。用于机关运行和人员支出。
2080105款:劳动保障监察37.17万元。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
2080109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18.06万元。
2080199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0万元。用于单位运行和人员支出。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9万元。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12万元。
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20.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专项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522.00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全县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640.45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09.49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住院医疗补助。
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96万元,该项支出包括:单位女工生育医保费、工伤保险基金、离休人员医保费、伤残军人医保费、县中队医保费、县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费财政补贴、扩面经费等。
2109901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省太白林业局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2130152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32.69万元。
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46.22万元,用于公益专岗及驻村人员生活补贴。
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726.13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549.41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4.21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76万元,(310)资本性支出20.7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报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3万元,比上年减少34%,本年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初预算1.06万元,实际支出占预算支出的68%。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国内公务接待的72人次、经费总额0.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减少34%,本年接待72人次,比上年80人次减少10%。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3.97万元,较上年增加26%,主要原因为支出结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