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掌握全县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
3.负责侦破全县各类政治、刑事、经济、毒品、文物案件,打击现行违法犯罪,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公共场所和县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和出入境管理工作以及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灭火指挥工作。
6.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各类交通事故。负责全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的年度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的考核、发牌发证工作,及部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承办市管驾驶员的换证、补证业务。
7.依法监督和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督促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对“两劳一少”人员的监督和帮教措施。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办案,负责对劳动教养的办理和报批手续。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队伍管理和建设。
11.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廉政建设,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复查公安保卫部门经办的案件,做好公安机关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5.负责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与森林公安的工作关系和案件协查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太白县公安局内设3个股室。一是警务保障室(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文秘机要、负责传达公安上下级业务工作,信访维稳、会议宣传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年度基建计划,负责本系统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二是政工室(人事管理股)。负责全系统劳动工资管理及计划生育,保险等报批、警营文化宣传、老干部活动、工会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县关工办日常工作。三是法制室。负责本单位日常信访接待、信访事项办理、法律业务培训、各类案件办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各类涉案财物、各类强制措施的审核和报批手续。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打好政治安全、风险化解、严打犯罪、公共安全、社会防控“五大保卫仗”为主抓手,统筹谋划打防管控等各项公安重点工作,全力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奋力实现“队伍管理创一流、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夺第一”目标。(具体工作因涉密,不予公开)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交警大队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1 |
太白县公安局(机关) |
行政单位 |
2 |
太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行政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人员情况属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五、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财政供养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55.2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05.47万元、通用设备934.09万元、专用设备990.2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5.48万元,部门国有资产全部在使用阶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各项行政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2.65万元。
七、2019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872.6万元,项目收入15万元,上年公共预算结转收入12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项目预算支出,上年结余用于公安局办公、警用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等),比上年收入预算减少2.84万元,同比下降0.14%。主要原因是交管大队未预算采购项目等原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1872.6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上年公共预算结转支出12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项目预算支出,上年结余用于公安局办公、警用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等),同比下降0.14%,下降原因同上。
支出分类情况图
2019年,太白县公安局系统支出预算为2009.4万元(含上年结余121.8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8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25万元;项目支出类专项业务费支出15万元;公共预算采购支出121.8万元,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8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6万元,项目收入15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84万元,同比下降0.14%。主要原因是交管大队未预算采购项目等原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为18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1872.6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同比下降0.14%,下降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887.6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14%,主要原因是交管大队未预算采购项目等原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87.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201)1496.62万元(含交警队行政),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含正常调资晋档及实施医疗补贴,人民警察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值勤岗位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事业运行(2040250)150.98万元,主要是交警队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含正常调资晋档及事业人员绩效等。
(3)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47.4万元,按照要求支出功能科目合并将公安特情工作项目经费、禁毒经费、看守所人犯生活给养和灶夫工资支出一并纳入。
(4)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7.43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是继续将扶贫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纳入预算。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32.28万元,较上年增长2.94%,原因是随工资调整,工资提取基数增长。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52.89万元, 较上年增长3.4%,原因是随工资调整,工资提取基数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87.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91.72万元,较上年下降2.9%,全部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下降原因是机关及基层人员人事调整乡镇津贴取消,巡警大队部分协警人员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32.63万元,较上年增长0.03%,增长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部分调整,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长纳入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5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0.62%。原因主要是交警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减少。
项目支出主要是专项业务费支出禁毒经费5万,特情经费10万元,较上年持平。
(2)支出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7.6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45.4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7.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44.95万元,其他支出(599)15万元。交管大队工资福利支出(501)446.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7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31万元。因 2019 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6.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比上年增长3.8万元。主要为执法车辆车保费、油费、车辆年检、维修维护费用等物价上涨,大部分车辆年限久,运行成本加大故没有压减,交管大队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太少,较上年增长。由于全局保留执法执勤车辆25辆,随着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节点增多,恶劣天气频发等,留存车辆使用频繁,超年限使用,维修保养运行成本加大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略有增长。公务接待费2.19万元,比上年下降0.9%,下降主要原因为实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单位实行廉政灶,单位接待减少,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出国人数0人;公务车辆购置预算0辆。
2019年会议费预算8.1万元,较上年增加5.2%,原因是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控预算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不合规会议进行压减,交警队预算增加会议费,预算超支部分继续用于经费。
2019年培训费预算13.65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新招录新警培训费,公安专项技能业务培训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万元, 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按人均3万元标准预算,局机关今年新增2人),交警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万元,较上年下降4.2%,原因是1人调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1.8万元,用于公安局办公、警用设施、装备采购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