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12 信息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

 2.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住宅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工作;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拟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的审核工作并监督实施。

 3.负责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登记城乡房屋产权,认定房产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管理房屋产籍档案。

 4.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和城区规划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建制镇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承办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工作;负责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6.负责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道路、管线、电力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7.负责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规划验收工作。

8.负责城市景观、雕塑规划管理和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工作。

9.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10.负责城市房屋综合开发管理,办理资质审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物业管理和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11.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的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

12.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房屋质量投诉。

13.承担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

14.承担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测量、施工、建设监理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市排水和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15.负责执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及建设程序;负责城市市政、公用等方面的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核、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并组织或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燃气的行业管理。

16.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热、供气等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主、次干道、主要街巷、人行道开挖的审批及排水许可,负责城区园区、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批和工程备案工作,并参与验收。

17.负责城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强制拆迁,负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拟订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测算、评估和审批工作。

 18.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拟订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规章和措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防空通信、警报、工程建设。

19.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的落实;指导、协调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业务训练工作。

20.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审批人防工程的立项、预算、决算、验收,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等工作;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审批工作。

21.负责全县地震预警机制及防震减灾工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22.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和维护设在本县地震台,提出全县的地震趋势意见及短期预报意见;组织开展震害防御、震害调查、评估、上报、参加地震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规划等工作。

23.负责管理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和管理。

24.承担县城区市政设施和城市园林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方案的编制;组织实施城市主干道绿化、街头绿地、游园绿地、广场绿地建设与管理;牵头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房维修基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垃圾处理费、劳保统筹管理费等收缴管理工作;筹集和管理城建资金;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建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督。

26.负责城乡管理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城镇管理方面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镇门前“四包”的管理和监督。行使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管理、城镇绿化、市政公用管理、市容环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办公室、建管股、规划股、市政股、项目办及财务室等6个股室,机关行政编制8人。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预期目标是:围绕打造“中国达沃斯、仙境太白县”目标定位,结合我县城市建设发展现状,精心筛选论证 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19(含前期项目6个,总投资12.65亿元),总投资61.63亿元,年度总投资12.41亿元,不断挖掘城市潜力,优化结构布局,完善市政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改革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让广大群众共享城乡建设发展成果。

2019年重点工作:

1.完善市政设施,提升承载能力,精准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年度投资1.32亿元)。一是年度投资3000万元,实施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构建城市科学发展体系。二是年度投资8691万元,实施美丽县城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三是年度投资1500万元,实施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保护县域生态环境,提升县城生活环境质量。

2.发展生态旅游,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竞争力,释放城市发展活力(年度投资7.9亿元)。一是年度投资3000万元,实施街心河综合开发项目,完善城市中心休闲、商业、景观设施,打造宜居、宜商、宜业、宜游的生态型生产生活环境。二是年度投资2.1亿元,继续实施建安城市综合体项目,完成低密度住宅群、特色商业街及精品住宅主体建设,全面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三是年度投资2.7亿元,建成投用虢川河北岸欧路商业风情街,全面推进虢川河南岸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县城“跨河发展”进程。四是年度投资2.5亿元,全面推进翠矶山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启动文旅体验区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增强产业发展支撑。五是年度投资3000万元,实施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打造城市的靓丽风景线。

3.优化民生保障,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升民众生活幸福感(年度投资3.19亿元)。一是年度投资2亿元,实施滨河路棚户区改造和滨河生活综合体项目,完成城中村拆迁,提升城市风貌形象,改善生活居住环境。二是年度投资5000万元,实施太白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改善群众住宿环境,加快景区县城建设进程。三是年度投资4000万元,实施天然气分布式集中供暖系统建设项目,加强城市供暖保障,全力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四是年度投资1400万元,完成青年路拆迁,启动道路改造,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县城形象。五是年度投资1453万元,实施太白储气调峰合建站项目,增强天然气供输调节能力,加快清洁能源普及进程。

4.加强项目策划,储备重点前期项目,增强城市发展后劲。一是主动沟通,积极对接,择优选取世纪大道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意向开发企业。二是尽快完善前期手续,加强资金争取,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东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三是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适时启动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及街心河滨河商业街策划工作。四是积极配合,营造有利条件,鼓励意向投资单位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理工程(PPP项目)前期论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1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单位

2

太白县城管监察大队

一类事业

3

太白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站

一类事业

4

太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一类事业

5

太白县住房保障中心

一类事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9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29人;工勤人员1。退休15人,专业技术临聘4人,遗属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配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及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5辆,其中:环卫专用车辆8辆,人防应急车辆1辆,城管执法小型电瓶车6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18.4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5万元、通用设备83.68万元、专用设备55.8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3.16万元,交通用具200.77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7万元,其中:包括专项业务经费422万元,基础设施项目支出预算88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收入预算为2196.1781万元,比2018年收入预算减少24.8175万元,同比减少1.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略有下降。

2019年预计支出预算为219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307万元,政府基金支出预算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财政拨款收支2196.18万元,较上年下降1.12%,下降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6.18万元,较上年下降1.12%,下降原因同上。

     2.支出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8.21万元,较上年减少8.7%,减少原因是实有在职人数减少及上年养老保险并轨有补交数额在内。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9.28万元,较上年减少34.58%,原因同上。

3)行政运行(2120101218.27万元,较上年减9.21%,其中:包括县城路灯电费专项业务经费120万元。

4)城管执法(2120104140.64万元,较上年增长5.81%,原因为人员变动及工资正常晋升。其中:包括城管执法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

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21201055万元,为工程质量监督经专项业务经费。

6)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45.45万元,较上年增长4.32%,原因为人员变动及工资正常晋升。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1052万元,其中:村镇规划编制经费预算122万元,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县级配套资金880万元。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505.79万元,较上年增长5.25,其中:环卫工人工资196.2万元,环卫专项业务经费170万元。           

    9)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57.26万元

10)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5.28万元,较上年预算3.17元增长2.11万元,增长66%,原因为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

11)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49万元,为非税收入预算安排的公租房维修支出。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46.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7.90万元,较上年689.99万元下降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1.28万元,较上年142.64万元增长8.64万元,增长6%,项目支出1307万元,较上年1338.4万元减少31.4万元,下降2.3%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预算2146.18万元,与上年2171万元相比减少24.82万元,减少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预算663.36万元,较上年预算666.78万元减少0.5%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预算573.28万元,较上年414.92万元增长158.36万元,增长38%,增长原因是2019年预算新增村镇规划编制经费以及县城路灯电费预算提标。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03)预算24.54万元,较上年53.18万元相比减少28.64万元,减少53.8%。原因是上年农村危房改造县配套预算30万元,本年取消。

资本性支出(310)预算885万元,较上年1026.12万元减少141.12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县财政预算收入减少,收支矛盾加剧而压缩基础设施建设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46.18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预算87.3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预算298.4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03)预算88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预算850.79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预算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509)预算24.5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50万元,用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1.67万元,较上年1.95万元减少预算0.28万元,减少14.3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较上年0.69元减少0.29万元,减少42%;公务接待费预算1.27万元,与上年预算1.26万元相比较增加0.01万元,增长0.79%。增长原因是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检查较多,我部门负责的接待量较上年预计有所增加。

2019会议费预算0.65万元,培训费预算1万元。因各项业务管理要求的不断强化,会议费和培训费较去年预算略有提高。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8.27万元,比2018219.33万元相比减少121.06万元,减少55%。下降原因是编制2019年预算时将非税安排的基础设施维修费预算支出调至(2120199)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以及预算指标下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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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