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30日在太白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太白县财政局局长 任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务委员会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好中省市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预算调整原因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全县总财力和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均发生较大变化。一是在收入方面: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总量较年初有较大增长,全年财力发生较大变化;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影响上年结转资金收入增加。二是在支出方面:预算执行中本级安排的支出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发生较大变化。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对太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预算调整思路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依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年初预算项目进行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执行合法合规。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情况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9556万元。总量由年初人大会议批准的86453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500万元)调整为106009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78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9556万元。
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6176万元,调增7268万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2200万元(主要为2024年市对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增加1454万元,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增加167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补助资金增加45万元,2024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防范化解风险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增加534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增加154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99万元(主要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减少54万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加153万元);
结算补助收入增加4679万元(主要为特殊县财政困难补助增加2346万元,烟草企业税收上划结算增加18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增加753万元,原县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上划结算扣除32万元, 净下划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事权划分基数增加190万元,2024年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第一批省级补助资金增加254万元,市对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224万元,2023年度结算资金增加926万元);
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增加136万元;
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788万元,增加12288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调增7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7400万元)。
(4)调入资金调减8540万元。
(5)上年结转增加12732万元(主要为增发国债项目其他重点防洪工程补助资金5032万元、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100万元、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600万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9136万元。
以上六项共调增收入40288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113928万元调增为15421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1)追加安排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600万元。
(2)追加项目支出2579万元,用于支持全县重点工作开展。其中:
①生态旅游资金增加491万元。
②县城建设资金增加1484万元,其中:设施改造资金584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及天然气管道改造资金900万元。
③环境保护资金增加604万元,其中:水系综合整治资金294万元,环境整治资金310万元。
(3)追加安排各单位专项业务经费1706万元。
(4)上级专款支出减少93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2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62万元;
教育支出增加62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减少38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1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90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减少756万元;
农林水支出减少4055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增加3250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4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1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23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5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531万元;
其他支出减少120万元;
(5)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支出增加6049万元。
(6)债务付息支出减少189万元。
(7)上年结转支出增加11717万元。
上述七项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112152万元调整为134679万元(具体分类见附件2),调增22527万元。
上解支出调整为1845万元,调增支出1245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以上调整方案,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4216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679万元、上解支出18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76万元后,当年结余1651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734万元(上级专款13383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351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由年初预算13500万元调整为6133万元,调减7367万元(具体分类见附件3)。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8056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116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增126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增447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调增3444万元。主要为省市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专款支出等。
(3)上年结转收入调减42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3600万元。
以上四项共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365万元。全年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16573万元调整为162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16573万元(含调出资金11000万元)调整为12566万元,调减4007万元(具体分类见附件4)。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调减467万元;
(3)农林水支出调增9万元;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增4万元;
(5)其他支出调增537万元;
(6)债务付息支出调增747万元;
(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增3万元;
(8)调出资金调减8540万元;
(9)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增360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以上调整方案,本级基金收入6133万元,加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444万元,上年结余30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00万元,基金总收入16208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566万元后,累计结余3642万元结转至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预算执行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增为9.86万元,为上级下达我县下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9.86万元(具体分类见附件5)。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为9.86万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86万元(具体分类见附件5)。
3.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以上调整方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6万元,支出9.8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预备费1300万元,按照预备费的使用原则,共安排130万元,主要用于7.16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支出,结余1170万元,已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中央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直达资金收入及下达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208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667万元、省级资金2608万元、市级资金595万元。我县共下达直达资金22220万元 ,其中:中省市资金20870万元、县级配套1350万元,分配率100%。
2.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我县直达资金支出20846万元(含县级配套资金1220万元),支出进度93.8%。其中:
(1)一般性转移支付1332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支出6409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11万元。
(2)新增国债资金506万元,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506万元。
(3)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702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207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84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4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756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732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76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99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21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7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52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7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460万元。
(三)收回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盘活各类资金6793万元,共安排使用358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等,盘活资金结余3208万元。
(四)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我县新增债务转贷收入110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400万元,已安排用于太白县翠矶山拆迁安置项目4300万元,太白县农产品集散园区建设项目1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51万元),太白县生活垃圾高温热解项目1000万元,太白县翠矶山城市主题公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0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用于置换太白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存量隐性债务3600万元。
新增债务转贷收入11000万元,按照期限划分,其中:新增债券资金4600万元期限为7年,2031年到期;新增债券资金2800万元期限为15年,2039年到期;置换债券转贷资金3600万元期限为20年,2044年到期。债券资金到期后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或再融资债券偿还。
2024年末我县法定债务余额为8200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40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600万元。2024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31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742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5700万元。债务余额均保持在限额内。我县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总体安全可控。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收支预算调整属预计数,县级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待省市结算后还有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年终决算结果为准。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