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部门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县财政局对元坝子村高桥沟林麝养殖生产用桥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监控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元坝子村高桥沟林麝养殖生产用桥项目
(二)主管部门:太白县交通运输局
(三)实施单位:太白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下达金额:30万元
(五)资金使用期限:2025年内
(六)建设内容:该项目属于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长6.8米、宽4.5米的桥梁。工程量包括:路基挖方276.6立方米,填方1255.6立方米,水泥路面面层0.415千平方米。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
严格落实《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太白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全面掌握项目资金使用与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一步提升部门责任意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本次监控县交通运输局元坝子村高桥沟林麝养殖生产用桥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三)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本次监控通过座谈交流、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采取目标比较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对比,重点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得出具体执行情况。
(四)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在部门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成立工作组,采取听汇报、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监控。
三、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截至检查日,项目已完成桥梁主体建设、桥头挡墙防护工程。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1月2日下达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暂未支付,预算执行率为0。
(三)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
项目产出目标是在2025年内完成该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该项目已完成桥梁主体建设、桥头挡墙防护工程,桥面硬化等工程暂未完成,项目进度为80%,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与预期目标不存在差距;项目资金支付为0,资金预算执行率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四、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太白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元坝子村高桥沟林麝养殖生产用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资金安排合理,建成后能促进林麝产业发展,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截至检查日,项目进度为80%,项目资金暂未支付,预算执行进度为0,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计划安排,2025年12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能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任务。
五、存在问题
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六、建议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并严格审核报账资料,加快专项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内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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