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太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太财办绩〔2025〕6号)要求,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4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
2.主管部门: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实施单位: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预算:40万元
5.计划建设内容:步行街戏楼建设、翠矶山主题公园(停车场)地形测绘、城东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药王塔历史建筑测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期产出
(1)数量指标:步行街戏楼建设、翠矶山主题公园(停车场)地形测绘、城东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药王塔历史建筑测绘。
(2)质量指标:步行街戏楼建设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戏楼建筑风格与当地历史文化风貌契合度达100%,结构安全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翠矶山主题公园(停车场)地形测绘:测绘成果精度满足要求,地形数据误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为后续建设提供的基础资料准确率达100%;城东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符合规定,风险识别准确率≥95%,评估方法科学合理,能有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药王塔历史建筑测绘成果符合历史建筑测绘相关要求,准确反映药王塔建筑结构、尺寸、风貌等特征,测绘资料精准度达100%,为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提供可靠支撑。
(3)时效指标:2024年内完成
(4)成本指标:≤40万元
2.预期效益
改善县域容貌,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范围、对象
通过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评审、审批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方法、标准
1.评价依据
(1)中央、省、市、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产出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3)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4)其他相关资料等。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标准
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等次表
|
评价等次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差 |
|
分值S |
S ≥ 90 |
90> S ≥ 80 |
80 > S ≥ 60 |
S < 60 |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组通过与项目主管人员积极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核实项目情况,了解群众对该项目满意程度。根据核实和调查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和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4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符合太白县改善人居环境、社会发展需要,立项依据充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影响较好,受益面广,惠及人口多。但仍存在绩效目标表内容不够明确和细化,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内容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以及资金总体预算执行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陈旧、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等问题。结合单位自评、信息采集、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等工作,经评价组认真评价,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分,总体评价结论为“优秀”等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共14分,扣1分)
1.项目目标
(1)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指标不够明确细化,扣1分。
2.决策过程
(1)决策依据。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符合生产生活现实需要。
(2)决策程序。项目能按照规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实施,程序规范。
3.资金分配
资金使用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共28分,扣2分)
1.资金到位
(1)到位率。2024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资金到位及时,拨付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2.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截止2024年底,项目资金已按计划执行39.95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99.87%,扣1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手续齐全,未发现资金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3)财务管理。建立了《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3.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岗位分工明确。
(2)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陈旧,未及时更新完善,扣1分。
(三)项目绩效(共58分,扣2分)
1.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完成了步行街戏楼建设、翠矶山主题公园(停车场)地形测绘、城东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药王塔历史建筑测绘。
(2)产出时效。项目资金于2024年预算下达,未全部支付,不符合预期目标,扣1分。
2.项目效果
(1)经济效益。项目为促进区域环境发展打下了基础。
(2)社会效益。总体看项目社会效益较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有效改善了群众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了群众生活条件。
(3)生态效益。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了当地人居环境质量,使当地的环境面貌得到了改善和提升,为群众宜居、宜业提供了更好的生态保障,生态效益较好。
(4)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对我县文旅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项目现场评价,受益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扣1分。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1.绩效目标表内容不够明确和细化,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内容设置不够细化、量化。2.资金总体预算执行未完成。3.项目管理制度陈旧。4.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
建议:1.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进一步细化、量化。2.优化资金使用计划,用多少资金申报多少资金,确保资金按计划执行完毕。3.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按照财政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合法性。4.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透明度、知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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