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财政局关于黄柏塬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信息来源: 太白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太白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太发〔2020〕25号)及《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财办绩〔2021〕29号)要求,在镇政府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黄柏塬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主管部门:黄柏塬镇人民政府

3.实施单位:黄柏塬村、皂角湾村、二郎坝村

4.项目预算:50万元

5.项目内容:黄柏塬村、皂角湾村、二郎坝村开展环境整治,包括村内环境整治、墙面翻新、采购花盆及苗木等。

6.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资金文件

拨付单位

拨付金额

支出金额

支出时间

支出款项

1

太财办预〔2024〕7号

黄柏塬村

250000

0

皂角湾村

150000

150000

2024年

种子、苗木款

二郎坝村

100000

72309

2024年

花苗、苗木

合  计


500000

222309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期产出

(1)数量指标:黄柏塬村、皂角湾村、二郎坝村开展环境整治,包括村内环境整治、墙面翻新、采购花盆及苗木等。

(2)质量指标:完善镇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3)时效指标:2024年内

(4)成本指标:≤50万元

2.预期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是完善镇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完善全镇基础设施,提升镇区综合承载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

通过对黄柏塬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评审、审批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依据

(1)中央、省、市、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产出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3)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4)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标准

2024年度黄柏塬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等次表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分值S

S ≥ 90

90> S ≥ 80

80 > S ≥ 60

S < 6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组通过与项目主管人员积极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核实项目情况。根据核实和调查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和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黄柏塬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较为规范,资金分配较为合理,资金全额到位且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较为合规,项目建设对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无负作用,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影响较好。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截止项目评价之日资金支付率仅为44.5%,未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绩效自评内容不够完整、详实等问题。结合单位自评、信息采集,实地察看及数据分析等工作,经评价组认真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项目决策通过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4分,得分13分。

1.项目目标(分值4分,得分3分)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符合项目发展客观实际。能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不能明确反映项目建设的计划内容,扣1分。

2.决策过程(分值8分,得分8分)

(1)决策依据: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决策程序:项目能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申报、批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3.资金分配(分值2分,得分2分)

资金使用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通过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满分28分,得分24分。

1.资金到位(分值5分,得分5分)

(1)到位率:县财政局(太财办预〔2024〕7号)文件,拨付黄柏塬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共计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拨付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2)到位时效:资金到位及时,未影响项目进度。

2.资金管理(分值13分,得分10分)

(1)预算执行:截至评价日,项目到位财政预算资金5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2.2309万元,预算执行率44.5%。其中皂角湾村支付购买种子树苗3.1944万元,环境整治相关费用11.8056万元;二郎坝村支付墙面翻新0.8288万元,购买花盆花苗6.4021万元。预算执行率较低,扣2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支出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支出程序合法合规,项目2024年12月完工,但截至评价之日项目资金仍未完成支付,造成资金闲置。

(3)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不够清晰,不能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申请、支付项目资金,扣1分。

3.组织实施(分值10分,得分9分)

(1)组织机构:为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黄柏塬镇政府成立绩效管理工作专班,相关分管领导、干部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形成合力,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效。

(2)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相关管理等制度不够健全、完整,扣1分。

(三)项目绩效。项目绩效通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2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满分58分,得分54分。

1.项目产出(分值18分,得分15分)

(1)产出数量:从项目数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项目计划在黄柏塬村、皂角湾村、二郎坝村开展环境整治,主要包括村内环境整治、墙面翻新、采购花盆及苗木等。因绩效评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致不能反映计划内容,无法对比产出数量,但根据项目结算显示,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扣1分。

(2)产出时效:从项目时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项目建设期限计划2024年全部完成,从现场评价来看在期限内已完成,但截止评价之日,资金支付率仅为44.6%,支付率低,扣2分。

2.项目效果(分值40分,得分39分)

(1)社会效益:项目预期社会效益较好,项目能有效巩固提升人居环境。

(2)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可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3)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走访项目实施地群众,当地群众对该项目的实施整体基本满意,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

1.财务制度及项目管理等制度内容相对陈旧。

2.项目及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3.绩效管理工作不够细致、扎实,自评报告撰写不够全面,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致。

六、意见建议

1.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财政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合法性。

2.加强项目管理。现场核实发现该项目既涉及项目管理中的监督和执行问题,也涉及资金管理中的流程效率和规范性问题。需要从项目管理流程优化、规范资金管理以及加强项目后评价工作等多方面入手,以提高效率和规范性,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申请和支付。                       ‌           

3.加强绩效管理。‌项目单位要切实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绩效目标制定要清晰、具体、可量化,从项目实际需求与发展规划出发确保目标设置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避免模糊化、笼统化表述,同时建立健全绩效目标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定期结合项目阶段特点对目标完成进度、实施质量进行监控,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偏差或问题及时优化调整工作策略,保障绩效目标稳步推进;在绩效自评工作方面,深刻认识到绩效自评是准确评价项目实施成果、精准识别问题短板、持续改进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而非形式化流程,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时既要客观、全面陈述项目实施的基础事实,更需对项目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开展深度分析,精准追溯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关键影响因素,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推动及时纠正,不断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同时将自评结果作为后续项目决策优化、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依据,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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