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财政局关于太白县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信息来源: 太白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太白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太发〔2020〕25号)及《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财办绩〔2021〕29号)要求,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太白县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白县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

2.主管部门: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实施单位:太白县河务站

4.项目预算:80万元

5.建设内容:G244太白段道路绿化美化四标段工程(G244北入口一县医院)包括硬化破除、垃圾外运、土方回填、铺设路缘石、树池篦子、特色坐凳、清理树根、修剪树木、草坪铺设、灌木种植、乔木种植等,绿化面积约1873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期产出

(1)数量指标:硬化破除、垃圾外运、土方回填、铺设路缘石、树池篦子、特色坐凳、清理树根、修剪树木、草坪铺设、灌木种植、乔木种植等工程,绿化面积约18734㎡。

(2)质量指标:环境整治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2024年内

(4)成本指标:≤80万元

2.预期效益

优化县城人居环境,完善县城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太白县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范围、对象

通过对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评审、审批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方法、标准

1.评价依据

(1)中央、省、市、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产出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3)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4)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标准

太白县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等次表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分值S

S ≥ 90

90> S ≥ 80

80 > S ≥ 60

S < 60

(三)绩效评价过程

通过与项目人员积极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核实项目情况。根据核实和调查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和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

太白县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符合太白县改善人居环境、社会发展需要,立项依据充分、项目产出质量较好,社会效益成效好。结合单位自评、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经评价组认真评价,太白县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1分,总体评价结论为“优秀”等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共14分,扣2分)

1.项目目标

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指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2.决策过程

(1)决策依据。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符合生产生活现实需要。

(2)决策程序。能认真落实相关规定,项目申报、批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3.资金分配

项目未专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未见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及相关资料,按照绩效评价相关指标规定,扣2分。

(二)项目管理(共28分,扣3分)

1.资金到位

(1)到位率。太白县河务站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资金8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资金到位及时,拨付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2.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截止2024年底,项目资金已按计划支出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手续齐全,未发现资金被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3)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并能认真执行。

3.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岗位分工明确。

(2)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扣3分。

(三)项目绩效(共58分,扣4分)

1.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绿化面积18734㎡。其中包括种植各类花草树木、整理绿化用地、填方、拆除石材地面、安砌侧石、树池篦子、清理枯树死树、树池、特色树池坐凳、不锈钢笼卵石坐凳、花草牌。

(2)产出时效。截止2024年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建设,项目资金已支付100%,符合预期目标。

2.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改善县容县貌,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扣1分。

(2)可持续影响。项目能长期为县城居民生活提供便利,一定程度上能以优美的环境吸引投资与游客,带动文旅、餐饮等产业发展,但对于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设仍需发力,扣1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较高,但还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爱护生态环境、共享生态之美的主动性,扣2分。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1.未制定项目相关资金分配办法;2.项目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3.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1.制定并完善与项目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核心依据,细化资金分配分类标准;2.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的合规性、合法性;3.建设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针对薄弱环节精准施策,推动项目成效从“阶段性改善”向“持续性优化”转变,让社会效益覆盖更全面、惠及更广泛,群众满意度更高。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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