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财政局关于翠矶山文旅城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信息来源: 太白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太白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太发〔2020〕25号)及《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财办绩〔2021〕29号)要求,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翠矶山文旅城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翠矶山文旅城资金项目                                                             

2.主管部门: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实施单位: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预算:300万元

5.项目内容:根据《招商引资解除协议》约定支付太白丽彩文旅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136.8万元,前期投资2744.5万元,共计3881.3万元,本次支付借款利息300万元。

6.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资金文件

拨付单位

拨付金额

支出金额

支出时间

支出款项

1

太财办预〔2024〕43号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00000

3000000

2024/11/29

支付借款利息

合  计


3000000

30000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期产出

(1)数量指标:支付太白丽彩文旅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利息300万元。

(2)质量指标:债务还本付息100%。

(3)时效指标:2024年内

(4)成本指标:≤300万元

2.预期效益

项目根据《招商引资解除协议》约定支付太白丽彩文旅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136.8万元,本次支付3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

通过对翠矶山文旅城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评审、审批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依据

(1)中央、省、市、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产出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3)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4)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标准

2024年度翠矶山文旅城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等次表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分值S

S ≥ 90

90> S ≥ 80

80 > S ≥ 60

S < 6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组通过与项目主管人员积极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核实项目情况。根据核实和调查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和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翠矶山文旅城资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较为规范,资金分配较为合理,资金全额到位且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较为合规,资金支付率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绩效自评内容较为完整,项目建设对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无负作用,预期社会效益较好。结合单位自评、信息采集,实地察看及数据分析等工作,经评价组认真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项目决策通过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4分,得分13分。

1.项目目标(分值4分,得分3分)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符合项目发展客观实际。能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不能明确反映项目具体内容。

2.决策过程(分值8分,得分8分)

(1)决策依据: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决策程序:项目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批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3.资金分配(分值2分,得分2分)

资金使用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通过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满分28分,得分28分。

1.资金到位(分值5分,得分5分)

(1)到位率:翠矶山文旅城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资金到位及时,未影响项目进度。

2.资金管理(分值13分,得分13分)

(1)预算执行:截至评价日,项目到位财政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已按计划执行完毕。

(2)资金使用:资金项目支出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支出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

(3)财务管理:项目及财务制度健全,能够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申请、支付项目资金,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分值10分,得分10分)

(1)组织机构: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资金支付流程规定,相关分管领导、干部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形成合力,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效。

(2)管理制度: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相关管理等制度健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支付资金。

(三)项目绩效。项目绩效通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2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满分58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分值18分,得分18分)

(1)产出数量:从项目数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项目根据《招商引资解除协议》约定,当年需支付太白丽彩文旅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利息300万元。按照绩效评价目标设置,对比产出数量,根据项目结算显示,项目已完成。

(2)产出时效:从项目时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还款期限计划2024年全部完成,从现场评价来看在期限内已完成,且资金支付率为100%。

2.项目效果(分值40分,得分39分)

(1)社会效益:项目预期社会效益较好,项目能有效化解债务,但该项目仍有存量债务未全部偿还。

(2)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走访还款对象,还款对象对该项目的实施整体满意度为95%。

五、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不能明确反映项目具体内容。

2.项目实施期间已有效推动债务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后续仍需针对剩余存量债务清收持续发力,确保债务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意见建议

1.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议结合历史还款数据、当前资源承载力及项目核心目标,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债务化解的时效性。

2.加强绩效管理。‌项目单位要切实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绩效目标制定要清晰、具体、可量化,从项目实际需求与发展规划出发确保目标设置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避免模糊化、笼统化表述。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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