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太白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太发〔2020〕25号)及《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财办绩〔2021〕29号)要求,在镇政府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太白县咀头镇白云村乡村旅游产业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白县咀头镇白云村乡村旅游产业项目
2.主管部门:太白县文化和旅游局
3.实施单位:咀头镇白云村
4.项目预算:92万元
5.建设内容:在白云村建设民宿(小木屋)5座,面积共计300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期产出
(1)数量指标:建设民宿(小木屋)5座,共计面积300平方米。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2024年内。
(4)成本指标:≤92万元。
2.预期效益
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村集体收入,项目预计年平均收入达5万元,受益478人,民宿持续使用预计15年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范围、对象
通过对白云村乡村旅游产业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评审、审批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方法、标准
1.评价依据
(1)中央、省、市、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产出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3)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4)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标准
太白县白云村乡村旅游产业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等次表
|
评价等次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差 |
|
分值S |
S ≥ 90 |
90> S ≥ 80 |
80 > S ≥ 60 |
S < 60 |
(三)绩效评价过程
通过与项目人员积极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核实项目情况。根据核实和调查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和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
太白县白云村乡村旅游产业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符合太白县乡村振兴、社会发展需要,立项依据充分,但建成后因内部设施仍需完善导致2025年暂未投入使用。结合单位自评、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经评价组认真评价,太白县白云村乡村旅游产业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分,总体评价结论为“良好”等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共14分,得14分)
1.项目目标
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指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2.决策过程
(1)决策依据。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符合生产生活现实需要。
(2)决策程序。项目申报、批复符合管理规定。
3.资金分配
资金使用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二)项目管理(共28分,得28分)
1.资金到位
(1)到位率。太白县白云村乡村旅游产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资金到位及时,拨付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2.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截止2024年底,项目资金已按计划支出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手续齐全,未发现资金被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3)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岗位分工明确。
(2)管理制度。项目资料完整,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共58分,扣11分)
1.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建设民宿(小木屋)5座,共计面积300平方米。
(2)产出时效。项目按计划在2024年完成建设,但仍需改善内部设施,扣3分。
2.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预计年平均收入达5万元,受益478人,持续使用15年以上。但建成后因内部设施仍需完善导致2025年暂未投入使用,社会效益未达预期,扣3分。
(2)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本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但由于今年未投入使用,可持续影响未达预期,扣2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走访,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扣3分。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项目建成后因内部设施仍需完善导致2025年暂未投入使用,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未达预期。
建议:明确专人负责跟进,和施工单位进一步沟通,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完善内部设施,加快项目投入使用进度,充分发挥项目预期效益,带动群众增收,提高群众满意度。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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