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太白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太发〔2020〕25号)及《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财办绩〔2021〕29号)要求,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太白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白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主管部门:太白县咀头镇人民政府
3.实施单位:咀头镇凉峪村、咀头镇塘口村
4.项目预算:200万元
5.计划建设内容:项目分两部分实施,一部分是咀头镇凉峪村环境整治项目,包括新建白米石园路290.5m,圆石路沿 794.2m,石挡土墙82m;芝麻白石材楼地面550m²,芝麻黑石材楼地面142.9m²,弹石石材楼地面149m²,冰裂纹石材楼地面93.9m²,石材碎拼铺装16m²,生态砖铺装460m²;C25、厚18cm的水泥地面 250.5 m²,C20、厚15cm的水泥地面308.7m²;景观水渠145m,砼浇筑水渠85米,砌石水渠498米;拆除路面820.2m²,土方回填10134.38m³;广场大景墙1项,山势小品3项;A型防腐木栅栏35.85m,B型防腐木栅栏76.44m;砖斜插路牙及青瓦平铺排水沟518.35m;生态砖挡墙128.5m,生态砖挡墙墙面抹灰69.4m²;1×1m 规格的水泥盖板3块,花坛坐凳11m;修补喷漆防腐木廊架36m,防腐木座椅6个,广场防腐木小品1组;白柱景墙小品1项,仿古青砖景墙3项;拆除安装广告牌3个,铸铁雨水盖板4.5m,仿真花12m²,花箱4个等。
另一部分是咀头镇塘口村高山蔬菜产业园绿化提升项目,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木、竹类、水生植物、花卉、色带铺设草皮等;景观部分包含:卡通彩、西葫芦、白菜、包菜雕塑,西红柿、南瓜座椅、树秋千等(内容来自中标通知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期产出
(1)数量指标:一部分是咀头镇凉峪村环境整治项目新建白米石园路290.5米,圆石路沿 794.2米,石挡土墙82米;芝麻白石材楼地面550平方米,芝麻黑石材楼地面142.9平方米,弹石石材楼地面149平方米,冰裂纹石材楼地面93.9平方米,石材碎拼铺装16平方米,生态砖铺装460平方米等。一部分是咀头镇塘口村高山蔬菜产业园绿化提升项目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木、竹类、水生植物、花卉、色带铺设草皮等;景观部分包含:卡通彩、西葫芦、白菜、包菜雕塑,西红柿、南瓜座椅、树秋千等。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2024年内
(4)成本指标:≤200万元
2.预期效益
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补齐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促进乡村旅游业逐步发展,有效提升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范围、对象
通过对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评审、审批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方法、标准
1.评价依据
(1)中央、省、市、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产出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3)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4)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标准
太白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等次表
|
评价等次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差 |
|
分值S |
S ≥ 90 |
90> S ≥ 80 |
80 > S ≥ 60 |
S < 60 |
(三)绩效评价过程
通过与项目人员积极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核实项目情况。根据核实和调查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和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
太白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符合太白县改善人居环境、社会发展需要,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效果显著。结合单位自评、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经评价组认真评价,太白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5分,总体评价结论为“良好”等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共14分,扣4.5分)
1.项目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符合项目发展客观实际,但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指标不够明确、完整,扣1分。
2.决策过程
(1)决策依据。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符合生产生活现实需要。
(2)决策程序。项目由咀头镇政府申报后,委托凉峪村和塘口村实施,但在检查时未见项目申报、批复相关资料,扣2分。
3.资金分配
未见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及佐证资料,扣1.5分。
(二)项目管理(共28分,扣3分)
1.资金到位
(1)到位率。太白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根据报账资料显示,太白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由咀头镇政府拨付凉峪村环境整治项目100万元和塘口村高山蔬菜产业园绿化提升项目100万元,资金拨付及时。
2.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截至2024年底,根据报账资料显示,项目资金已按计划支出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使用。根据报账资料显示,未发现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3)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岗位分工明确。
(2)管理制度。项目资料不全,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扣3分。
(三)项目绩效(共58分,扣8分)
1.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项目总体已完工,其中凉峪村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白米石园路290.5m,圆石路沿 794.2m,石挡土墙82m;芝麻白石材楼地面550m²,芝麻黑石材楼地面142.9m²,弹石石材楼地面149m²,冰裂纹石材楼地面93.9m²,石材碎拼铺装16m²,生态砖铺装460m²;C25、厚18cm的水泥地面 250.5 m²,C20、厚15cm的水泥地面308.7m²;景观水渠145m,砼浇筑水渠85米,砌石水渠498米;拆除路面820.2m²,土方回填10134.38m³;广场大景墙1项,山势小品3项;A型防腐木栅栏35.85m,B型防腐木栅栏76.44m;砖斜插路牙及青瓦平铺排水沟518.35m;生态砖挡墙128.5m,生态砖挡墙墙面抹灰69.4m²;1×1m 规格的水泥盖板3块,花坛坐凳11m;修补喷漆防腐木廊架36m,防腐木座椅6个,广场防腐木小品1组;白柱景墙小品1项,仿古青砖景墙3项;拆除安装广告牌3个,铸铁雨水盖板4.5m,仿真花12m²,花箱4个等。
塘口村高山蔬菜产业园绿化提升项目已完成造型松(高2.5-3m)3株,丛生叶李(高4.65-6m)9株,紫叶李(径15-17cm)4栋,紫叶李(径 11-14cm)4株,紫叶李(径8-10cm)26株,樱花(径15-17cm)4株,樱花(径10-13cm)28株,玉兰(径10-13cm)12株,独杆卫矛(径3-3.5m)2株,紫薇(径11-13cm)5株,合欢(径11-13cm)2株,红梅(径16-17cm)1株,红梅(径10-12cm)45株,腊梅(高1.5m)10株,红枫(径6-8cm)17 株,红枫(径4-5cm)15株,红花槐(径6-8cm)17 株,金叶榆(径6-8cm)34 株,樱桃树(冠1.5-2m)48 株,五角枫(径12cm)1株,碧桃(径6-8cm)66 株,独杆丁香(径6-8cm)22株,西府海棠(径6-8cm)11株,红宝石海棠(径 8-10cm)5株,独杆紫槿(径6-8cm)49株,丛生紫槿(高 1.6-2m)49株,丛生丁香(冠 1-1.5m)37株,花石榴(高1.5-2m)1株,丛生海棠(高0.5-0.6m)16株,小叶女贞球(冠0.8-1m)30 株,金叶女贞球(冠1-1.2m)61株,大叶黄杨球(冠1.5-1.7m)5株,大叶黄杨球(冠 1.2-1.4m)38株,大叶黄杨球(冠 0.8-1m)135株,金叶棆球(冠 1-12m)36株,紫叶小檗球(冠1-1.2m)41株,水蜡球(冠2-2.5m)1株,水蜡球(冠 1.2-1.4m)1株,竹子(高3-3.5m)16m²,香(高15-20cm)134.6m²,芝樱(高10cm)613.7m²,棣棠(高 30-40cm)15.9m²,海棠(高30-40cm)165.6m²,迎春(高30-40cm)7.7m²,连翘(高70-80cm)9m²,或尾(高30-40cm)28.7m²,南天竹(高30-40cm)15.4m²,金叶女贞(高30-40cm)391.3m²,紫叶餐(高30-40cm)60.1m²,红叶石球(冠1.2-1.5m)3株,锦带(高30-40cm)31.5m²,大叶黄杨(高30-40cm)547.1m²,月季(高30-40cm)797.7m²,营草(高30-40cm)22.8m²,废冬草4850.1m²,铺种草皮3496.6m²,整理绿化用地 13556.7m²,卡通雕塑彩椒、西葫芦、白菜、包菜各1项,仿真草皮花瓶雕塑1项,大提罗花箱组合1组,大小企鹅组合雕塑1组,粉色兔子雕塑1组,荷叶青蛙组合雕塑1组,彩椒、西红柿座椅各1个,西兰花小屋雕塑1组,长颈鹿件、卡通绿色兔子、蜜蜂雕塑各1件,卡通黄瓜、西红柿各1件,南瓜座椅2件,树秋千1项、菜篮子雕塑1项,稻草1项,仿真西兰花、红辣椒、西红柿、青辣椒各1项,落地字组合1项,大石1项,彩绘景石30个等(数据来自工程竣工验收单)。
(2)产出时效。项目已完工,项目资金按计划在2024年内完成支付,符合预期目标。
2.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增收致富,但在检查时项目相关资料不全,扣2分。
(2)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乡村旅游,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但在检查时项目相关资料不全,扣2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走访,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扣2分。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1.项目资料不全,未见项目相关资金分配方案;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2.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1.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分配核心依据,细化资金分配分类标准,完善资金分配监督与公示制度,保障财政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切实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全流程资料归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施工、验收等各环节资料,确保有据可查;2.加强环境整治项目宣传和后续管护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透明度、知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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