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财政局关于桃川镇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信息来源: 太白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太白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太发〔2020〕25号)及《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财办绩〔2021〕29号)要求,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桃川镇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桃川镇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   

2.主管部门:太白县桃川镇人民政府

3.实施单位:太白县桃川镇人民政府

4.项目预算:300万元

5.项目内容:结合环境整治,“美丽庭院”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对镇区及周边乡镇开展环境工作,不断提升镇区6个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周边民宿驿站、商铺门头、农家乐、南北广场开展外貌整治提升,打造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全力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农村发展水平。

6.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项目到位财政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99.4441万元,预算执行率99.8%。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期产出

(1)数量指标:桃川镇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包括:乡村振兴示范镇规划编制、示范镇枣园村规划设计、乡村振兴宣传片、乡村振兴示范镇标识牌及相关宣传服务,对桃川镇路平沟至青峰峡段进行树木修剪及种花种草,桃川镇镇区及杨下村、灵丹庙、魁星楼、枣园村、杜家庄环境整治提升,枣园村荷花池及周边农户围墙环境提升,对枣园村、杨下村民宿驿站外立面及装饰进行提升改造,对魁星楼南北广场进行绿化,建设桃川镇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枣园村委会阵地提升及民俗改造,建设桃川镇应急物资储备库,枣园村挡土水毁修复等。

(2)质量指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

(3)时效指标:2024年内

(4)成本指标:300万元

2.预期效益

打造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全力促进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农村发展水平,带动经济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

通过对桃川镇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实施情况,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评审、审批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方法、标准

1.评价依据

(1)中央、省、市、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资金到账及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产出及管理等相关资料;

(3)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4)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汇总与数据分析、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走访惠及群众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标准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等次表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分值S

S ≥ 90

90> S ≥ 80

80 > S ≥ 60

S < 6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县财政局评价组通过与项目主管人员积极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核实项目情况。根据核实和调查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和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桃川镇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较为规范,资金全额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较为合规,项目建设对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无负作用,但存在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到位,项目绩效自评内容不够完整、详实,预期效益还需提升等问题。结合单位自评、信息采集,实地察看及数据分析等工作,经评价组认真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共14分,扣1分)

1.项目目标: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符合项目发展客观实际。能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但指标设置细化、量化程度还不够,扣1分。

2.决策过程

(1)决策依据: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2)决策程序:项目能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申报、批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3.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使用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二)项目管理(共28分,扣1分)

1.资金到位

(1)到位率:桃川镇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资金到位及时,拨付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2.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截至评价日,项目到位财政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99.4441万元,预算执行率99.8%,结余0.5559万元已交回国库。其中枣园村挡土水毁修复工程11.9852万元于2025年支付,扣1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手续齐全,未发现资金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3)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规范,使用资金时能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申请支付。

3.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岗位分工明确。

(2)管理制度: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并严格执行。

(三)项目绩效(共58分,扣7分)

1.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项目资金按计划用于乡村振兴示范镇宣传片、标识牌及周边镇村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面,完成了全部建设产出。

(2)产出时效:项目于2024年内实施完成,但枣园村挡土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资金11.9852万元于2025年支付,扣1分。

2.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提高了农村发展水平,社会效益较好,但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方面效果还不够明显,扣2分。

(2)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可改善镇街及村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农村社会的整体进步提供有力支撑。但项目长效运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扣2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走访项目实施地,受益群众对该项目的实施整体满意程度还需提升,扣2分。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1.绩效管理工作不够扎实,绩效目标表细化量化还不够,自评资料不够齐全;2.资金使用时效性不足,存在跨年度支出情况;3.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1.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做到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明确、细化、量化。高度重视自评工作,围绕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情况,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教训,准确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用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按时支出,保障项目实施效果;3.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明确后期的管护责任,并设立专项维护资金池,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提升项目可持续性。在项目前期设计、中期实施和后期评估中,提升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透明度、知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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