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机构概况

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10个:太白县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太白县畜牧兽医推广站太白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太白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太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太白县农村经济合作工作站太白县水产工作站、太白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太白县河务工作站。

单位地址:太白县北大街3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办公时间 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 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所属机构

太白县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

负责人:赵志国

联系电话:0917-4951286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将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服务。

(三)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规划,指导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四)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开展各项技术服务。

(五)选定推广技术,贯彻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

(六)参与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在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规划、评审、评估、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

(七)负责植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控技术服务。

(八)参与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实用技术的审定、认可。

(九)承担农业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技术、学术交流活动。

(十)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生产的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

太白县畜牧兽医推广站

负责人:邢晓斌

联系电话:0917-4951094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地检疫。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五)畜禽保险,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取好图片上传、做好资料料保险公司。

(六)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七)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

太白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负责人:蒲建华

联系电话:0917-4951097

工作职责:

(一)研究提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规划、计划、业务规范等意见建议。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三)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农业机械装备研发、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支持,促进全县农业机械转型升级。

(六)参与推进农机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手、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

(八)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为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支持。

(九)负责全县农机信息化和智慧农机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在农机化生产上的推广应用,承担农机行业的统计事务工作。

(十)统筹利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

太白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涂荣昌

联系电话:0917-4956108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全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以及渔政等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乡(镇)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负责全县涉农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渔业非法捕捞和农机等执法专项检查,实施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推行检打联动;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各类涉农案件的处置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太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负责人:陈晓华

联系电话:0917-4950126

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抽查复检等工作。

(二)承担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应急监测任务。

(三)承担上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四)承担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组织、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检测技术支持。

太白县农村经济合作工作站

负责人:赵红军

联系电话:0917-4950103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农村各项法规、政策、方针、路线,普及职能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三)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

(四)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

(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七)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八)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九)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

(十一)协助金融机构及农业保险部门,农民以土地抵押贷款及土地投保亩数申报与灾后理赔工作。

太白县水产工作站

负责人:侯峰

联系电话:0917-2797634

工作职责: 负责渔业技术推广、渔政执法和水生生物防疫检疫工作,主要承担鱼苗鱼种生产、水产品优良品种的引进、全区农村渔业技术推广、渔政执法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太白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负责人:陈余涛

联系电话:0917-4951557

工作职责: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监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负责人:刘琦

联系电话:0917-4956619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太白县河务工作站

负责人:苟红国

联系电话:0917-4950650

工作职责: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防汛影响评价,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内设7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高敏            联系电话:0917-4951065

负责文秘、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宣传、保卫、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 负责人:张珑         联系电话:0917-4951442

      负责水电站、水利统计、水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宣传、水利重点项目、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旱灾害防御、水利风景区、大气污染防治、水利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高质量项目推进年等相关工作

     (三)财务室。    负责人:朱小风         联系电话:0917-4952501

       负责编制、汇总部门预决算,批复下达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财务报销,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编制资产月报、资产年报、内部控制、部门财务报告、负责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申报、发放、负责机关公务接待等后勤工作、负责局工会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燃油等

     (四)农办(人居办)。    负责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917-4956040

       负责千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庭院建设、土坯房拆除、农户户厕改造、公厕新建及改造等相关工作。

     (五)综合办。      负责人:赵淑君       联系电话:0917-4956517

       负责年度粮食考核工作、乡村振兴领域(农业农村)集中整治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粮化整治工作、天然气入户项目、高标项目、惠农政策、农业秦岭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农民培育、农业保险、农业防灾减灾、品牌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产业办。      负责人:钟晓       联系电话:0917-4956997

       负责农业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棓煜兴专班相关工作、农民体育协会、全县农业产业项目、产业直补、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龙头企业信息监测等相关工作。

     (七)乡村振兴办。      负责人:强国      联系电话:0917-4951264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产业帮扶、社会帮扶项目、消费帮扶、防返贫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