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结合202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从7月23日起至8月31日对随机抽取的中共太白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太白县太白河镇人民政府、太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太白县飞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制度准则进行财务管理,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会计基础不规范。附件资料内容不完整,部分原始凭证的填写和审核流程不严谨,个别项目报销凭证缺乏必要的相关证明。二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存在个别单位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科目不一致的问题,导致账表不符。三是内控管理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个别单位未建立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对相关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均已限期整改到位。
特此公告。
太白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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