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BJ-2026-023CG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咀头镇锦华幼⼉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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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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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品⽤类似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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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咀头镇锦华幼⼉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
1(批) |
详⻅采购⽂件 |
230,000.00 |
二、申请⼈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咀头镇锦华幼⼉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咀头镇锦华幼⼉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时间段: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公章);
8.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
9.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件
1.时间: 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06日,每天09:00:00至11:30:00,14:00:00至17:00:00 (北京时间)
2.途径: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14⽇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太白县人民政府⽹站、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信息
名称:太白县咀头镇锦华幼⼉园
地址: 陕西省太白县咀头镇凉峪村六组
联系方式:15353807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联系方式:13892400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文婧
电话:13892400702
太白县咀头镇锦华幼儿园
2026年8月3日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