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5〕182号),中央财政下达我县2026年上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面积1876.0亩(2006年退耕地还生态林),补助资金3.74万元。经村、镇逐级认定公示,县级审核汇总后,现将全县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与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联系。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3日
监督电话:0917——4951273
邮 箱:tbgt4951273@163.com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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