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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太白县采砂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9 09:37 信息来源: 太白县河务工作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对宝鸡市太白县采砂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宝鸡市太白县采砂规划(2026~2030年)》

2.规划编制单位: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规划范围:规划河道涉及太白县境内石头河和红岩河干流及石头河两条支流(沙沟峡和山岔峡)。

4.规划期限:采砂规划期为五年,从2026年至2030年止。

5.规划任务:提出采砂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意见,科学划定河道禁采区、可采区和规划保留区;拟定采砂规划方案,合理确定规划期采砂总量、明确禁采期时段;制定采砂规划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太白县河务工作站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北大街37号

联系电话:0917-4950650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箱:tbxhwz4950650@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195号科技创新园D座四楼402室

联系电话:187 2972 6017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37248236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规划内容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主管单位审查

评价工作主要内容为:总则,规划概况与分析,规划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规划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规划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①您认为规划实施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②您认为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是什么?

③您认为因规划实施而产生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④您认为本地区生态环境是否能够承载本次总体规划?

⑤如果您不同意规划,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⑥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太白县河务工作站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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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