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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寒假期间致太白县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6-01-27 15:30 信息来源: 太白县教育体育局

太白县校外培训机构:

寒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祥和而愉快的春节,现将2026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保持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熟悉学生的身心和年龄特点,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自身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做到“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监管,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三、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不得接受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报名。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场所安全要求,配齐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确保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保障培训师生人身安全。安全生产要树立预防为主、预案在前的安全应急管理意识,常态化开展培训场所安全隐患自我排查,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监管部门将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校协同合作。我县已开通违规培训的监督举报电话,欢迎您主动参与,提供线索,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太白县校外培训举报监督电话

学科类       县教育体育局      4951136

文化艺术类   县文旅局          4951156

科技类       县科技局          4951224

体育类       县教育体育局      4951136

      太白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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