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70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函〔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事业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对太白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07名工作人员(附件一)拟给予嘉奖、对太白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87名工作人员(附件二)拟给予嘉奖。
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7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通过来电、来信方式向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实反映。
电话:0917-4951138 18700730053
邮箱:18700730053@163.com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