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法制办印发的《陕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陕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对近期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处罚案件予以公示。
处罚单位名称(个人) |
案由 |
下达决定书日期 |
处罚文号 |
处罚结果 |
结案日期 |
太白县德津理发店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延续擅自营业案 |
2021-9-13 |
太卫公罚(2021)2号 |
1.责令改正 2.警告 3.罚款500元 |
2021-09-23 |
太白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