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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等线索的公告

来源: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10-23 08:55

近年来,一些境内机构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开展活动;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或企业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境内以协会、学会等名义违法开展活动,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现就面向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等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认定情形

(一)组织类别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境内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2.在境外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企业,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二)表现形式

当前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情形:

1.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2.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传播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三秦”“西部”“全市”“宝鸡”“全县”“太白”等字样,与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全县性社会组织相混淆的;

4.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

5.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颁发各类“证书”、评选所谓“大师”头衔的;

6.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二、合法社会组织核验渠道

1.线上官网查询: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栏输入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查登记信息;

2.政务公众号核验:微信搜索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使用平台内置查询功能核验组织登记资质。   

三、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917—4951137、0917-4952156

举报邮箱:tbxmzj@163.com

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