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在查处鲁某、王某、刘某、谭某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活动一案过程中,依法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研究,我局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案由
鲁某、王某、刘某、谭某涉嫌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活动,我局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当事人申请组织本次听证。
二、听证时间
2026年7月29日15时20分
三、听证地点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会议室
四、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会为公开听证,欢迎社会公众旁听,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