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按照《太白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经宝鸡市林业局组织验收,现对以下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3日
公示单位: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7-4951273
附件: 太白县2024年省纪委、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