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认定2024年宝鸡市市级劳务品牌和市级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的通知》(宝人社函〔2024〕183号)文件精神,太白高山蔬菜研究院创建的“太白高山菜工”被评为市级劳务品牌,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宝人社发〔2024〕8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为“太白高山菜工”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太白高山蔬菜研究院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 示 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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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 琼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