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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公示

来源:太白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发布时间:2024-10-09 14:18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30号)要求,经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审核,拟确定太白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由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家庭农场实施,共安排项目资金75万元。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关键环节的软硬件建设(财政资金不可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

现将项目实施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6天: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917-4951065

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0917-4950103

 

附件:2024年中央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公示附件.xlsx

 

 

太白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