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15号)要求,经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审核,拟确定太白县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由2家农民合作社、4个家庭农场实施,共安排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的软硬件建设(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品牌创建、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培育、“空壳社”退出、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现将项目实施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917—4951065
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0917—4950103
附件: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明细表.xlsx
太白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