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31MB2990028X/2024-005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两案办理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8-28 16:32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类  别:A

签发人:唐 丽

太卫函〔2024〕85号

张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相关问题的宝贵建议,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解决问题,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卫生工作,县卫健局把提高医疗水平,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作为最重要的保民生工作来抓。在药品采购中,我县各医疗机构药品配置遵循保基本、保临床、全覆盖的原则,通过“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取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为主、线下招标配置为辅的方式实现药品应采尽采的目标。目前,我县已完成国家组织带量采购药品共计29批次的报量,纳入集采采购药品品种212余种。

一、高度重视,做好药品的保障供应

一是规范药品耗材配送管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的监管,药品日常采购按照“集中带量采购为主、线下招标配置为辅”的方式进行。年初按照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相关要求,督促各医疗机构完成下线药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强化中选药品合理使用,全面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两票制,进一步强化网上阳光采购,规范药品耗材配送管理,确保常用药品的充足供应,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做好短缺药品的动态监测。充分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作用,做好短缺药品清单动态管理,健全完善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对于集中带量采购中短缺药品,及时建立清单,通过线下配送予以配齐,保障临床供应。三是建立辖区内药品采购调配机制。部分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实行代购调配机制,由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用药计划,统一采购药品,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减轻居民用药负担。在镇、村药品短缺的情况下,在辖区内进行调配,及时供给确保患者用药。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过期药品、失效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市场。

二、落实政策,开展门诊统筹报销

门诊统筹报销是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政策,旨在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目前,我县6个乡镇卫生院,29个村卫生室均能正常开展门诊报销,针对部分村医老龄化或无村医的村卫生室,由镇卫生院定期巡诊,在镇卫生院或邻村医保报销的村卫生室予以报销,实现了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门诊就医买药医保报销服务,真正打通了群众看病就医的“最后一公里”。针对门诊统筹系统的使用,我们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HIS系统与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进行融合,以实现信息共享和便捷报销。积极对接联系县医保局,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和报销流程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熟练开展门诊统筹报销。二是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为患者提供合理、必要的诊疗服务,杜绝不合理收费和过度医疗等现象,确保门诊统筹报销资金的合理使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与医保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关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储备、门诊统筹报销等政策的实施情况,探索更加科学合理落实措施,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专此答复。


太白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8日


主管领导:李拴宏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马萍利   495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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