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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08:29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浏览次数:

县政府办: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稳居省市前列。我县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352天,优良率96.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5,均位列全市第二,六项污染物监测指标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县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饮用水源地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全县无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100%,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100%。

二、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整体调度全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召开全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下发《太白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签订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眉太高速施工扬尘污染为重点,采取集中约谈,专项检查、集中督办的方式督促全县各工地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车辆优化。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常态化开展尾气监督抽测,共抽检重型柴油货车16辆、非道路移动机械50台。四是积极开展锅炉整治。开展全县供暖锅炉监督性监测,共监测燃气锅炉67台、生物质锅炉3台。五是认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印发了《太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启动县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响应1次,共派出50余人次,累计检查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25家次,移动源20余辆。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做好总投资500万元的咀头镇及鹦鸽镇省级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收尾及验收工作,确保已建成的污水治理设施投入运行,发挥环境效益。二是争取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0万元,对黄柏塬镇、靖口镇5个村的农村污水进行深度治理,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已完成主体建设内容,正在进行项目收尾审计。三是按期对我县石头河、太白河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及石沟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各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有力保证了全县及关中三市一区的饮水安全。四是对全县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进行监督,指导开展消毒剂投加和自行监测余氯指标工作,每日收集监测数据并上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本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县域内一块重点建设用地的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地块信息填报等工作。二是联合自然资源局形成联动机制,采取“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准入管理要求。三是推进县域土壤污染防治源头治理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成效。

五、强化执法监管,敢于向违法者“亮剑”

我局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县区各企业分类施策,基本做到“全覆盖”执法检查。截至23年底,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200余次,检查企事业单位、点位300余家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1家次,公示检查信息11条,公示率100%。依法依规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5起,罚款金额26万元。一是以行业乱点乱象整治为抓手,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三书一函”及信访线索排查等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以“春风行动”“利剑治污”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排污许可、秦岭保护等10余项执法检查,分层次盯重点,确保县域内无重大环境事件发生。三是联合县秦岭办完成4个批次共18个点位的秦岭图斑核查工作,持续巩固秦岭区域“乱排乱放”问题的整治成效;配合完成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长治。

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稳定开展环境监测。定期组织开展环境质量、辖区水源地、污染源及污染源周边环境敏感点监测,做好环境质量、污染源自行监测及监测数据公示工作,自行监测公布率达到100%。二是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咨询、协调、服务工作。全年完成项目审批8个,登记表备案表92个。三是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印发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全覆盖。认真分析研判,确保县域生态安全稳定可控;科学有效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四是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累计核发10家排污许可证,审核2023年年度执行报告10份,审核率100%。五是开展营商环境提升活动,按照县职转办统一安排部署,制定2023年工作方案,从环评办理、依法执法等重点事项推动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七、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一是开展世界环境日、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救灾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播放录音、发放宣传材料、展板、悬挂横幅、电子屏等多种形式,使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掌握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并了解环境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和重要性。累计宣传10次,悬挂宣传横幅24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宣传袋820余个。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放宣传资料,对广大群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及反邪教等一系列政策讲解。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进程,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的全面排查与整治工作,以确保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宜居的环境。



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docx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2024年3月25日


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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