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通知公告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2024年1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2 10:47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7--4951703

邮箱:tbxhbj@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太白县新建路4号

邮编:72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1

342国道太白县城至凤县岩湾(K1668+600)重大灾毁修复工程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

太白县靖口镇石沟村太凤高速与眉凤路交汇处

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1.22

报告表

(附链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