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县医院):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2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93万元,专项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01-综合医院,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请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太白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