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3101601276XR/2023-01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

太白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济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05 18:52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太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太财办绩20234号)要求,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对2022年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济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全县共计发放城乡低保1441.809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880万元),累计发放2310人次;特困供养293人次,共计发放315.5799万元;临时救助561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54.2217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6人次,共计2.2978万元;为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抚养费60人次,共计7.59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是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二是为缓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压力,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散居孤儿保障工作,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

1.评价目的

运用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财政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济补助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包括绩效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8项二级指标。

3.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因素分析等评价方法,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整体评价与现场评价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4.评价标准 

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济补助项目评价采用百分制得分。评价指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一般、差4个评价等次,根据计算分值,确定评价项目最后达到的等次。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太财办绩20234号)要求,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评价对象、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2.组织实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评价工作,要求对项目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认真填写绩效评价表和撰写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支出总体实施成效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组对自评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资金投入与产出效果进行对比,得出项目实施绩效结论。

三、评价结论

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济补助项目财政再评价得分98分,为优秀等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绩效目标

该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较为合理。项目预期目标设定较为清晰、细化、可衡量,基本符合客观实际。但存在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的情况,扣除1分。

2.决策过程

项目决策从整体上看,决策依据较为充分,立项规范,程序合规,绩效目标较为明确,符合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符合我县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决策指标绩效实现程度较好。

3.资金分配

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按需列支,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

财政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到位及时、准确,拨付程序符合相关要求,拨付进度能够保证项目进展,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

项目能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基本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流程,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3.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项目过程从整体上看,资金管理规范,制度较为健全,资金分配较为合理,资金到位及时有效,资金使用等相关资料较为清晰完整,过程指标绩效实现程度较好。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方面。从项目数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完成了2022年总体任务。

2)产出时效方面。2022年内各项工作按期完成,评价组认为,项目产出从整体上看,能按时完成项目的数量、时效目标任务,产出指标绩效实现程度较好。

2.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方面。总体看项目社会效益较好。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每月乡镇将需要发放兑现的救助资金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核对发放数字,审核无误后将花名册提供财政局通过涉农一卡通账户发放,兑现到农户手中。资金能按月足额及时发放资金发放率为100%。

2)可持续影响方面。项目的实施对人民生活带来利好,但项目实施群众知悉率仍需提高,对项目实施的效果关注不够,扣除1分。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1.项目绩效目标预期指标值设立不够精确,定量指标较少。2.项目实施群众知悉率仍需提高,对项目实施的效果关注不够。

建议:1.不断完善救助资金支出逐级审批拨付制度,完善绩效目标设定,确保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公示、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知晓度、满意度。

 

 

 

                        太白县财政局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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