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宝市财办社〔2021〕6号)、县人社局、县发改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太人社发〔2021〕120号)要求,经审核,共有4人符合享受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合计20000元。现将人员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凡对上述享受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县人社局就业股联系。
公示期:2023年8月15日—8月21日
联系电话:18700730056
联系人:王永莉
附件:2023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