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3009/2023-001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日常督查

县政府2022年第19-25次常务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3-02-24 09:35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2年县政府第19-25次常务会议,共研究事项39项,县政府办公室将需跟踪办理的32项事项列入清单进行了督导,目前已落实25项,7项正在按进度办理,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各正在推进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尽快完成议定事项,推进过程中有重大进展及成效的及时将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确保2022年度议定事项能够落地落细落实。


附件:太白县政府2022年第19-25次常务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一览表


附件

太白县政府2022年第19-25次常务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一览表

会 议

次 序

涉 及

议 题

会议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发文时间、文号、文件标题

责任单位

备注

第19次

 

议题一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审定意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创新招商思路,着力抓好在谈、签约及意向项目跟进落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

2022年11月12日

太政办发〔2022〕33号

《关于印发太白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

县招商服务局

已落实

议题二

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对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市整改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牵头任务2项,配合整改任务9项。截至目前,小冲沟尾矿库回采销库整治(已验收销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5个配合整改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余4个配合整改共性问题均达到整改时序进度,鳌山滑雪场生态修复治理、太白金矿涉重金属废弃矿渣治理2个牵头整改个性问题达到整改时序进度。

2022年10月13日

太发〔2022〕26号

《关于印发<太白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分局

已落实

议题三

    一是通过贾汪区人民医院庄丽丽、李志刚等10名专业医务人员入驻县医院开展教学查房、科室培训、指导带教学习等方式提升县医院医师诊疗水平;二是赴黄陵县人民医院、宝鸡市第三医院学习和考察,提升县医院服务水平学习先进经验解决县医院运行困境;三是邀请省肿瘤医院、西交大第二附院、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唐都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宝鸡市中医院的多学科专家教授开展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诊疗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完善《太白县公立医院及院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成立县医院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制定《太白县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每季度通过国家医改网络直报系统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绩效评价;年终通过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的42个指标数据对年度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和评定。


县人社局

县卫健局

已落实

 

 

 

 

 

 

 

 

 

 

 

 

 

 

 

第20次

 

 

 

 

 

 

 

 

 

 

 

 

 

 

 

 

 

 

 

第20次

议题一

县政府办印发了《太白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白县以更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通报了全县1-9月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梳理项目招商、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等方面问题12条,明确治理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现场发现解决问题26个,书面反馈问题27项,督促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决事项67项,9家市考目标任务完成相对滞后单位作出情况说明,真正做到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抓出特色亮点。


县政府办

(县职转和

营商办)

已落实

议题二


2022年11月1日

太政发〔2022〕9号

《关于印发太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太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2022年11月15日

太妇儿工委发〔2022〕2号

《关于印发<太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和<太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的通知》

县妇联

已落实

议题三

县气象局持续扩大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覆盖面,改版“太白气象信息”微信公众号,与县融媒体中心签订预警信息发布合作协议,更新全县119名部门单位应急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数据库信息,进一步加大各类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及防范应对技能的宣传普及,持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县气象局

正在

推进

议题四

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了乡企局家属楼等4个小区的土地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经公告无异议,在登记系统中实现了土地与房屋挂接,妥善化解了该4个小区房屋交易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

已落实

议题五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完成2022年度3名转业士官的安置,并落实相关待遇。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已落实

第21次

议题一

县公安局成立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砂石资源、砂石企业和涉砂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对重点地区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对砂石采、存、销、运、购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治理。2020年至今,县水利局共办理行政案件120起,县公安局侦办非法采矿案5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3起;共收到举报线索6起,均已核查完毕。

2022年10月28日

太政办发[2022]31号

《关于印发全县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暂行)的通知》

县公安局

县水利局

生态环境分局

各镇

已落实

议题二

龙王河水库工程设计变更现在已经到内审阶段;对龙王河水库项目审计工作已进行工程量复核工作,现正在与施工企业进行协商。


县水利局

县审计局

正在

推进

议题三

县林业局及时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和2022年度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会,统筹安排部署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先后召开系统林业重点工作推进会5次,根据森林防灭火不同阶段的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工作的通知》(太森防指发〔2022〕2号)、《关于集中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通知》(太森防办发〔2022〕11号)、《关于上报2022年度森林防灭火基础资料及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太森防办发〔2022〕12号)、《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太森防办发〔2023〕2号)、林业、公安、市场、应急部门联合下发(太森防办发〔2023〕4号)文件,全面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督导检查等“三个一行动”专项活动;各镇及时调整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充实指挥部工作力量,根据不同阶段森林防灭火需求,入村进山,全面开展督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新格局。


县林业局

各镇

已落实

第21次

议题四

县自然资源局与用地单位确定项目名称后,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发布了供地公示,目前需用地单位补充完善项目资料并缴纳相关税费后,完成土地划拨程序。


县自然资源局

正在

推进

第22次

议题一

一是按照会议审定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审签、印发;二是明确了乡村建设专项推进方案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太白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方案》的编制还在修订完善,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已经启动,其余十四个专项推进方案已编制完成;三是建立了我县2023年乡村建设项目清单、任务清单。

2022年12月3日

太办发〔2022〕71号

《关于印发<太白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已落实

议题二

县公安局已成立太白县养犬管理工作小组,将职责分工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已按文件要求划分了养犬重点管理区域;2022年11月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对全县流浪犬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县公安局

已落实

议题三

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共拉运毛料126342.64立方米,其中拉运河岸料36592.6立方米,拉运河道疏浚排险料89750.04立方米。


县水利局

已落实

第23次

议题一

2022年12月26日对鳌山滑雪场B索道下发没收通知书,对B索道及相关资产贴封条查封,并登记造册,依法依规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查封。

2022年12月5日

太秦岭委〔2022〕7号

《<太白县鳌山滑雪场B索道没收方案>的通知》

县发改局

(县秦岭办)

各镇

已落实

第24次

议题一

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政府办

已落实

议题二

县应急管理局正在积极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制度、场所和物资建设落实。

太办发〔2023〕4号

《关于印发太白县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应急管理局

正在

推进

第24次

议题三

2022年12月13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对小冲沟尾矿库清库治理工程进行了现场复核,认为该工程达到清库治理销号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太白县宏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冲沟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使用和监管。

《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太白县宏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冲沟尾矿库清库销号的公告》

县应急管理局

已落实

议题四

县农业农村局继续聘请代理记账公司为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已起草“银农直联”试点方案初稿,正在征求县财政局、相关金融单位等意见建议,上线运行工作正在筹备当中;正在依托全国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开展2022年度资产清查工作;起草《太白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

太农工办字〔2022〕11号

《太白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二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

正在

推进

议题五

目前,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1万亩,县农业农村局正在按照会议意见制定《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兑付2022年种粮一次性补贴78.0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71.23万元,收获粮食0.678万吨;结合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全力申报太白高山蔬菜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注册“太白高山蔬菜”商标,积极对接争取蔬菜产业进入全省蔬菜产业集群,申报咀头镇为国家级“产业强镇”,三产融合示范园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推荐国家级评审;1月9日至13日,迎接了市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

已落实

议题六

县水利局正在督促各镇尽快打领据,完善财务资料后,下周资金就能支付至各镇,然后由各镇和水电站签订协议支付。


县水利局

正在

推进

议题七

县自然资源局针对“登记难”问题,对全县住宅项目进行了初步摸排,成立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将摸排的“登记难”项目提交专班审定,建立工作台账。


县自然资源局

已落实

第24次

议题八

县文旅局全力抓紧剧团2023年演出排练工作,与县剧团联合撰定剧团人员招聘方案,春节后与县人社局分管人员讨论招聘公告并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发布;县剧团维修工程目前已经完成任务80%,正在理清剧团发展思路,精心谋划2023年文化惠民演出助力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

2023年2月1日

《陕西省太白县秦剧团艺术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公告》

县文旅局

已落实

议题九

县政府已于1月16日以发文命名鹦鸽镇流沙崖村、太白河镇兴隆村为2022年度信用村。


县政府办

已落实

议题十

经过县级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充分讨论修改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签订投资合同;2023年1月31日陕西斯佩迩顿科技有限公司赴园区确定用地地块及四至确认;督促陕西斯佩迩顿科技有限公司在太白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计划2月底前完成;2月8日发函陕西斯佩迩顿科技有限公司督促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如期缴纳土地款。


县交通运输局

已落实

议题十一

县气象局及时在县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对《预案》进行了备案。

太政办发〔2022〕42号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气象局

已落实

第25次

议题一

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已经2023年1月9日太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规定时间1月18日批复各部门。

2023年1月8日

太财办预(2023)1号

《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县财政局

已落实

议题二

《太白县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已经12月29日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县发改局

已落实

议题三

《计划报告(草案)》已经12月29日县委常委会审定,并提交县人大、县政协审议通过。


县发改局

已落实

第25次

议题四

全市稳增长暨重点项目调度会第一、二季度拟观摩点位已经12月29日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以太办函〔2022〕82号《关于明确太白县2023年全市稳增长暨重点项目调度会项目包抓任务的通知》下发各相关部门。

2022年12月30日

太办函〔2022〕82号

《关于明确太白县2023年全市稳增长暨重点项目调度会项目包抓任务的通知》

县发改局

已落实

议题五

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已经人代会表决通过,正在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2023年1月29日

太人发(2023)11号

《关于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县发改局

正在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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