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召开2023年农资经营户农业园区代表座谈交流会

发布日期:2023-02-16 14:34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2月16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全县农资经营户、农业园区负责人,围绕合法诚信经营,护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召开座谈交流会。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晓城、县农检站站长陈晓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25名农资经营户围绕近年来农资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需改进的方向进行交流发言;陈晓华站长讲解了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赵晓城副局长就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当前春耕备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把质量安全。要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为契机,严守法规底线,严把质量安全关,做到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人人成为农产品生产前沿的“守护者”。二是扎实整改问题,守法规范经营。针对当前存在的农资市场混乱、投入品使用及过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从个人利益层面讲了销售和使用违禁农业、劣质农资的危害。从国家层面上讲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奉献社会担当。农资经营户既是安全生产者,也是现代农业的传承者,肩负着全县“产业兴旺”的重担,也承担着全县“质量兴农”的重任,希望大家心怀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到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真心诚意为“三农”服务。同时,要求执法队要以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为抓手,紧盯春季农业安全生产,引导其做好农资储备,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销售假劣种子、违禁农药、劣质农资的行为严格管控,一经查处,从重从快处罚,确保今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一举成功。

会议要求,一要严把三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制度,严把“三关(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确保农资销售合法合规。二要保证质量。农资销售者一定要向使用者提供真实的品种说明、使用技术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不要虚假宣传,误导农民;做好销售台账,确保销售记录真实。三要积极配合。要求农资经营户要有社会担当,出现质量纠纷问题,主动配合,查找问题,寻找根源,避免激化矛盾,不逃避、不推卸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四是勇于担当。要求农业园区负责人要有社会担当,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日常生产中抓好落实,严禁使用违禁、高残农药,按照要求做好生产记录、农药出入库记录等工作。要求农资经营户加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学习,杜绝违禁、高残农药、劣质农资流入市场。要求执法人员,注重能力提升,加强执法监管,立即行动起来,拉网式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今春春耕备耕生产安全,为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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