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13009/2023-01981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0-24
名  称: 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0-24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要求,由县司法局牵头对我县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研判,扎实推进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清理任务。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石头河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8件县政府规范文件继续有效(目录见附件1)。

二、《太白县预算内教育经费统管及农村教育附加费征收办法》等22件县政府规范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2)。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1).pdf


太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