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关于太白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太白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重大变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批复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4951703

邮箱:tbxhbj@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太白县新建路4号

项目名称:太白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太白县咀头镇拐里村(地理坐标:东径107°20'55.14" 北纬34°3'0.58")

建设单位:太白县博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陕西天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921.08万元,占地面积11863.84m2,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500m3/d,采用“预处理(格栅、平流沉砂池)+生物处理(A2/O)+深度处理+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对塘口村、鳌山滑雪场、宏方综合体、城东居住区等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建设标准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污水处理尾水由原环评的全部回用变更为部分排入厂区北侧虢川河。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废气:施工期扬尘采用湿法作业、覆盖、设置围挡等;营运期,恶臭源头进行封闭加盖,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设低氮燃烧处理后沿8米高排气筒排放,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废水: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尾水水质符合《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224-2018)中表1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A标准,80%排放至虢川河,20%中水回用于太白县城绿化、道路洒水、农田灌溉、湿地公园等。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扰民,厂区隔声等措施。固废:厂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格栅渣、沉砂及脱水后的污泥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化验室废液妥善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