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3101601276XR/2022-005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财政扶贫资金

太白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直达资金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2-11-28 15:15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按照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的要求,太白县财政局不断健全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专人管理,依托信息化系统,积极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使用和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直达资金对“六保”特别是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工资)、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作用。

一、直达资金执行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11月28日,我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26486.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859.08万元,省级资金2016.79万元,市级资金610.85万元。分配资金26486.72万元。我县共下达直达资金28379.56万元,其中:中省市资金26486.72万元,县级配套1892.84万元,分配率达100%。目前,已支出的直达资金数据全部关联完成,部分因系统问题无法自动关联的支出数据已手动录入实现关联。

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县直达资金支出27094.99元(含县级配套资金1892.84万元),支出进度95.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支出661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98.42万元,支持基础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37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7198.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50.23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看,就业补助资金385.2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315.7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1393.03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731.47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23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0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123.8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593.13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57.17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28.31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8.7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43.6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3万元、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89.4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11.8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39.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51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99.92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9万元、支持基础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3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611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50.2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98.42万元。

截止2022年11月28日,直达资金结余1284.57万元,预计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支付。

二、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监督直达资金支出使用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能职责,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敢于担当,主动服务。为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严格做好直达资金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控工作,将常态化监督落到实处。确保中央直达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切实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及直达资金用途予以拨付使用,根据预算安排、支付主体等确定资金支付方式,在规定时效内,及时并足额将资金拨付预算单位。无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等现象。在涉及专户管理的社保资金及需要支付到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民政、残联等部门,并督促单位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受益人账户。

(三)建立健全资金台账对账机制。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文件要求,将项目信息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系统,并建好直达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支出、项目管理等台账。建立财政局内部股室间、财政局与相关部门之间对账机制,定期对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四)强化直达资金监控。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及时进行数据关联,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下及时公开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五)认真开展直达资金绩效评价。我县直达资金中除财力资金、一般转移性支付外,其余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在每笔直达资金下达前,我们都能够严格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要求,由资金使用单位从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编制绩效目标,报送各相关股室审核后,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与资金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在预算执行环节,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了“双监控”,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定期报送绩效目标完成进度表,掌握绩效目标落实情况,使其不偏离绩效目标,从而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推动直达资金精准高效发挥作用。

三、直达资金管理取得的成效

实施直达资金工作机制有效缓解了我县资金调度困难,解决了资金运转紧张等局面,为我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奠定了基础。

(一)通过上级财政直达资金拨付,保障了全县工资及时发放。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工资、遗属、死亡抚恤、税务部门工资分级负担、地方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人民警察工资待遇、靖口林场人员全额供养、协警工资提标等工资支出。同时,加强对财政库款等数据实时监测,跟踪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当月工资在10号前发放完毕,真正落实“保工资”。

(二)确保了民生资金及时拨付。通过财政直达资金,使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等补贴及时兑付到位,全县部分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三)确保了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及时拨付。2022年共拨付学生资助资金141.96万元,专项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助学金、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免学费;2022年高中公用经费惠及1019人次,高中助学金惠及347人次,中职免学费惠及287人次,中职助学金惠及194人次。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93.13万元(县级配套:18.13万元),专项用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营养膳食计划等项目。2022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惠及5877人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惠及1811人次,义务教育营养计划惠及4444人次。拨付参照直达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资金均已足额拨付。

(四)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将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管控,确保直达资金管理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我县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在全市一直名列前茅,支出进度连续8个月全市排名第一,2个月排名第二。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是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县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后期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严格监控,精准使用,一鼓作气奋战最后两个月,确保全年取得好成绩。二是注重绩效,确保直达资金真正的惠企利民。我们将根据上级安排和实际情况,事中继续加强绩效开展情况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直达资金绩效评价,在明年预算下达时,对今年直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效率高、绩效目标完成好的优先考虑给予重点支持;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益低下、绩效目标完成差的采取调减资金规模、取消预算项目;对长期沉淀资金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领域。财政部门对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纠正,全面规范资金安排使用和支付支出,持续提升直达资金数据质量。





太白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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