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3101601276XR/2022-005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财政扶贫资金

太白县财政局关于调减2022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4 09:47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县资助中心: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减2022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22〕152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省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由年生均2360元调整为年生均1560元。现追减你单位《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207号)中央补助资金7元,列“2050204-高中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和“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为确保民生政策稳定可持续,保障学校正常运转,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收回资金由省级财政予以补助,以后年度,按照《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4号)要求,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学校由省级与市县财政5:5承担。


 附件:太财办教(2022)68号   调减2022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pdf


 

 

  太白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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