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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白县印发《关于公布太白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太政办发〔2022〕28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太白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太白清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22〕56号)精神,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促进太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并做好动态调整,《通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家清单》任务,围绕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等4个方面,对清单的编制、实施、监管和调整等做了规范。
一是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国家清单》和《太白清单》,抓紧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上级制定的实施规范逐项完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实施要素,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并通过“事项中控管理平台”将数据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办事指南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改。
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通知》要求,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是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才能确保清单权威性和生命力。《通知》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更新和调整也提出了要求,确保清单及时更新、全面准确。
三、清单重点内容说明
《太白清单》包括二个部分:一是中央层面设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事项,二是陕西省地方性法规、陕西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梳理,太白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39项,涉及25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