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机构概况

太白县水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县水利局有直属事业单位3个:太白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太白县河务工作站。

单位地址:太白县北大街3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负责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协助做好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

(八)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防汛影响评价,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

(九)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监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属机构

太白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负责人:陈余涛

联系电话:0917-4951557

工作职责: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监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负责人:刘琦

联系电话:0917-4956619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太白县河务工作站

负责人:苟红国

联系电话:0917-4950650

工作职责: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防汛影响评价,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太白县水利局内设4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高敏            联系电话:0917—4951065

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文秘机要、信访维稳、会议宣传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

(二)规划计划股。 负责人:张珑         联系电话:0917—4951442

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能资源开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财务室。    负责人:朱小风         联系电话:0917—4952501

负责会计、出纳等工作。

(四)水政执法股。  负责人:张育钊        联系电话:0917—4951065

负责水政执法、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及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