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塬镇简介

机构概况

太白县黄柏塬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行政单位。镇机关内设6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综治维稳办、宣传科教文卫办、人大主席团;镇设置机关直属事业机构5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济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地址:太白县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三组00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机构职能

镇党委、镇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动基层民主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转到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执行法律政策,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代会、人代会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加强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属机构

黄柏塬镇设置机关直属事业机构4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经济综合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

负责人:吴海强

联系电话:0917-4934162 

将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更名为镇经济综合服务站,挂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牌子。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等具体服务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站。维持现有机构、职能、编制设置不变。

负责人:吴海强

联系电话:0917-4934013

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

负责人:白光宇

联系电话:0917-4934013

将镇公益事业服务站更名为镇公用事业服务站,挂镇文化站牌子。承担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孙帆

联系电话:0917-4934186

整体下划为镇直属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业务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督巡查事项。实施食品药品监管稽查,负责办理相关投诉举报,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内设机构

黄柏塬镇机关内设6个综合办公室,均不定机构级别。办公室具体工作岗位按编制设置和工作实际自行设定。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刘东涛  联系电话:0917-4934013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

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吴海强  联系电话:0917-4934162  

整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组建镇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挂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统计、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城乡统筹发展、生态休闲产业发展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白光宇  联系电话:0917-4934181  

将镇社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综治维稳中心牌子。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综治维稳办公室(司法所)。负责人:李剑  联系电话:0917-4934169  

整合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组建镇综治维稳办公室,挂镇司法所牌子。主要承担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

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负责人:杨迎春  联系电话:0917-4934013  

整合宣传、科教、文化、卫生等职能,组建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人:杨迎春  联系电话:0917-4934160  

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纪检、监察以及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章程设置,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负责。

驻镇机构

派驻镇的法庭、公安派出所(含森林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水管站、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实行县镇双重管理、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工作上受镇党委和镇政府的协调监督。原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与镇中心卫生院整合,组建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挂镇中心卫生院、镇健康教育中心牌子,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驻镇事业单位。原镇计生站人员、编制一并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