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机构概况

太白县林业局承担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业行政执法等职能。内设办公室、业务股、林政股、林改办,直属牛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靖口国有生态林场、县退耕还林工作站、县绿化和天保工程工作站、县林业工作站、七里川木材检查站、桃川木材检查站、王家堎木材检查站8个事业单位;在全县7个镇派出8个基层林业分站。现有在册在编财政供养人员115人。

单位地址:太白县北大街6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各项林业资金和县属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定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管护、经营利用。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保护利用规划。组织指导森林也陆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是工作;指导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了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林业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负责退耕还林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林业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及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和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应由中、省、市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属机构

牛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

负责人:张九成

联系电话:0917-4951312

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方针、政策、规定。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以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大宣传节日活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组织基层单位开展野外巡护检查,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全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日常监测和上报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群众农作物、经济林木或人身伤害的调查、取证、登记、上报等工作。负责对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治工作。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生物技术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维护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和发展野生动物资源。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太白县靖口国有生态林场

负责人:王亮

联系电话:0917-4951244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林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为重点,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掌握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拟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管护区与国有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配合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承担管护区域内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生态效益。负责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培育,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等工作。负责林业技术推广、林业产业发展、苗木培育及信息宣传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太白县林业工作站

负责人:权军刚

联系电话:0917-4951096

工作职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物物种变化情况。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子和种苗管理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指导管理各林业分站工作及上岗证书核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太白县七里川木材检查站

负责人:刘海军

联系电话:0917-4951022

工作职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运输检查保障,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木材、林副产品和野生动植物过境检查、过境运输证件查验登记和过境运输违法查处,应施检疫的森林动植物检疫证件查验登记。根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太白县桃川木材检查站

负责人:李广

联系电话:0917-4936332

工作职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木材、竹材、活立木、林产品运输的检查、监督,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负责森林植物野生动物运输的检查、监督,依法查验植物检疫、野生动物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种苗、野生动物等行为,对违法运输的木材、种苗、野生动物等予以暂扣。承办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太白县王家堎木材检查站

负责人:刘文军

联系电话:0917-4931018

工作职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运输检查保障,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木材、林副产品和野生动植物过境检查、过境运输证件查验登记和过境运输违法查处,应施检疫的森林动植物检疫证件查验登记。根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内设机构

(一)太白县林业局办公室。      负责人:于尧        联系电话:0917-4951305  

负责主要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文秘机要、信访维稳、档案财务、会议宣传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

(二)太白县林业局防火办公室。     负责人:李平      联系电话:0917-4951093  

负责县森防指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县森防指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联系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防指成员单位、镇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和处理。防火资料整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为:4956110(县应急管理局)、4951093(县林业局)、3263586(市防火办)、森林火警电话12119,及时掌握和报送重要信息。组织、协调、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三)太白县林业局林改办。       负责人:王鹏       联系电话:0917-4956480 

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林改的有关政策和精神,全面掌握各镇林改工作动态,督促、指导、检查各镇林改工作情况。研究和拟定综合配套改革的有关政策方案等,全力做好林业合作社管理、森林保险、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协调和处理林改工作中发生的山林纠纷和矛盾。负责全县林改工作的综合协调、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宣传报道、典型经验总结及推广,积极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县林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太白县退耕还林工作站。     负责人:张建鹏      联系电话:0917-4955180 

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办法,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落实;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落实与执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项目初审与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退耕还林还草检查验收、政策兑现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与全县退耕还林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期限内森林资源管护相关业务推广、业务培训与咨询服务工作;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查处退耕还林方面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日常管理工作。

(五)太白县绿化和天保工程工作站。      负责人:赵振娟        联系电话: 0917-4951091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造林绿化政策,提高全民造林绿化意识,加快全民绿化建设步伐。指导各镇各部门编制全民义务植树规划,检查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市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动员工作。协调编制跨地区、跨部门的重点绿化工程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绿化教育和植纪念树、造纪念林等绿化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绿化评比表彰工作。汇总统计全县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市绿化工作信息及各项成果。负责向县绿化委员会报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全县国土绿化开展情况,负责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