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机构概况

太白县农业农村局是全县主管农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指导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下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农村经济合作工作站、水产工作站7个事业单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9人。全系统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20人,大专16人。拥有农技、农机、畜牧等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种植3人、畜牧2人)。局党委下设机关党支部、畜牧兽医推广中心党支部、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农机服务中心党支部,共有党员44人。

单位地址:太白县南大街26号

联系电话:0917-495119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全县“三农”工作;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牵头拟定乡村振兴、全县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综合协调涉农部门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县委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全县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落实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农业产业经营的政策措施,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拟定有关农业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农业生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落实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措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规范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优质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技术创新。预测并发布主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负责县级种畜禽场的资格审查、审批和种畜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申报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并实施监督管理。

(八)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和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对渔机、渔具、网具、渔药饲料和苗种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畜禽繁育、改良、品种引进及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测报及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疫情及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种养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与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机构

太白县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

负责人:赵志国

联系电话:0917-4951286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将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服务。

(三)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规划,指导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四)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开展各项技术服务。

(五)选定推广技术,贯彻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

(六)参与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在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规划、评审、评估、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

(七)负责植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控技术服务。

(八)参与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实用技术的审定、认可。

(九)承担农业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技术、学术交流活动。

(十)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生产的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

太白县畜牧兽医推广站

负责人:邢晓斌

联系电话:0917-4951094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地检疫。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五)畜禽保险,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取好图片上传、做好资料料保险公司。

(六)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七)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

太白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负责人:蒲建华

联系电话:0917-4951097

工作职责:

一、研究提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规划、计划、业务规范等意见建议。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三、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农业机械装备研发、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支持,促进全县农业机械转型升级。

六、参与推进农机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手、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

八、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为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支持。

九、负责全县农机信息化和智慧农机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在农机化生产上的推广应用,承担农机行业的统计事务工作。

十、统筹利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

太白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涂荣昌

联系电话:0917-4956108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全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以及渔政等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乡(镇)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负责全县涉农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渔业非法捕捞和农机等执法专项检查,实施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推行检打联动;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各类涉农案件的处置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太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负责人:张建斌

联系电话:0917-4950126

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抽查复检等工作。

(二)承担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应急监测任务。

(三)承担上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四)承担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组织、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检测技术支持。

太白县农村经济合作工作站

负责人:李婷

联系电话:0917-4950103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农村各项法规、政策、方针、路线,普及职能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三、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

四、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

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七、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八、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九、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

十一、协助金融机构及农业保险部门,农民以土地抵押贷款及土地投保亩数申报与灾后理赔工作。

太白县水产工作站

负责人:李军文

联系电话:0917-2797634

工作职责: 负责渔业技术推广、渔政执法和水生生物防疫检疫工作,主要承担鱼苗鱼种生产、水产品优良品种的引进、全区农村渔业技术推广、渔政执法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太白县农业农村局共有5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督查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办;负责文秘、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宣传、保卫、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陈晓华

联系电话:0917-4951197

(二)监察室:负责党务工作,做好机关党员发展、党员培训教育,负责系统党费收缴、组织关系结转、党内统计及相关文件处理。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协助做好纪律作风日常监督检查、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案件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帆

联系电话:0917-4951197

(三)综合股(县“一村一品”办公室):负责全县农业及畜牧、农机、农技、农经等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相关工作任务的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的综合调研与协调;负责全县蔬菜产业、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编制和制定,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等工作;指导运用农艺、生物措施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牵头组织查灾、抗灾和救灾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事宜;负责农业信息的管理与交流;负责农业政务信息报送及办公网络维护。

负责人:涂荣昌

联系电话:0917-4956517

(四)项目办(园区办):负责全局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落实工作;负责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负责审定现代农业园区重大项目的总体规划;负责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钟晓

联系电话:0917-4951197

(五)农经站(农经股):负责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农民收入监测工作。

负责人:刘会君

联系电话:0917-4956997

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不断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坚持“稳菜、扩果、优畜、扶茶”的产业发展思路,调整结构促增收,突出特色做文章,优化布局挖潜力,深化改革增活力,转变方式提效益,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县蔬菜面积稳定在10万亩,年产量45万吨,全县86%的耕地种植蔬菜,85%的群众从事蔬菜生产,73%的农民收入来自蔬菜,蔬菜产业已成为全县最具特色、最有影响力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蔬菜品种由最初的10多个发展到目前的21大类130多种,17个蔬菜品种获得国家绿色食品A级认证,“太白高山蔬菜”成为我县的一张响亮名片。“太白山”“雪太”“丰郎”“蓁绿”“松花域”“药王茶”等6个农产品商标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10个蔬菜品种获得有机蔬菜转化认证,“太白甘蓝”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太白甘蓝、花菜、白菜、萝卜荣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认证。我县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全国第二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基地县”“全国第五批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国绿色生态蔬菜十强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中国十佳现代农业示范县”等荣誉称号。